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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黑牛食品 公告编号:2015-040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6月8日,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黑牛食品")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秀浩先生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持股情况概述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秀浩先生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50,945,6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85%;持有公司股份203,78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41%。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目的:为支持黑牛食品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和满足个人投资发展需要,拟减持部分股份。
2、减持时间:2015年6月11日-2015年12月10日。
3、减持比例:预计未来六个月内出售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
4、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或其他合法方式。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及履行情况
1、林秀浩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含林秀浩)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2、林秀浩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如发行人和/或子公司被要求补缴或被追偿需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将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或被追偿的损失,保证发行人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3、林秀浩先生对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黑牛食品及其控制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林秀浩先生所有承诺均正常履行,本次减持股份不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
四、其它事项
1、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后,林秀浩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
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亦不存在任何担保。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公司股票亦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相关承诺的情况。
5、公司将督促林秀浩先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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