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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5-019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8,91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3.32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2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7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5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558 | 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 | 01*****339 | 胡柏藩 |
3 | 01*****629 | 胡柏剡 |
4 | 00*****492 | 石观群 |
5 | 01*****624 | 王学闻 |
6 | 01*****429 | 王正江 |
7 | 01*****477 | 周贵阳 |
8 | 00*****483 | 崔欣荣 |
9 | 01*****924 | 董小方 |
10 | 01*****413 | 叶月恒 |
11 | 01*****849 | 梁晓东 |
12 | 01*****549 | 邱金倬 |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莉瑾、胡菊勇
咨询电话:0575-86017157
传真:0575-86125377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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