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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1版)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 杨卫 (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杨卫 (签署) 日 期: 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妥的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5—18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八次监事会通知于2015年6月5日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9日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琨女士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经股东推荐,监事会决定提名冯琨女士、夏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冯琨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提名夏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构成将调整为2名股东监事和3名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近期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冯琨女士,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 4 月至2012 年 4 月任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2 年4月至2015年2月任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5年3月至今任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任财务部部长,2015年1月至今任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冯琨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行政处罚。 夏勇先生,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天津市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天津浩物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泰安东方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第五党总支书记,现任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兼纪检监察室主任。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行政处罚。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5-19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四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一四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经公司六届二十九次、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六届十六次、六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9:30-11:30,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15:00至2015年6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2015年6月25日再次发出二〇一四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成都峨眉雪芽大酒店(成都市二环路西二段66号府南新区路口)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1选举颜广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2选举臧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3选举姚文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4选举张洪皓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5选举赵吉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6选举秦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7.1选举张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2选举周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3选举杨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1选举冯琨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8.2选举夏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9、审议《关于续聘2015年度会计审计单位并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2015年度内控审计单位并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其中,第6、7、8项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投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第4、6、7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第7项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二十九次、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六届十六次、六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5年3月18日、2015年6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2014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6月29日上午8:30——12:00,13:00——17:30 3、登记地点:四川省内江市甜城大道经济技术开发区 4、登记时提供资料: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57 2、投票简称:“浩物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浩物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如议案6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6.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6.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第1、2、3、4、5、9、10项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见表2)。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第6、7、8项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的股数为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见表3)。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6):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投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的一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可表决的股份总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议案7):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投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的一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可表决的股份总数。 ③选举股东监事(议案8):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投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的一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可表决的股份总数。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第6、7、8项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投资者登陆深交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入“密码服务专区”,自行设置一个自选的服务密码。投资者在“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投资者可通过交易系统凭该校验号码在有效期内激活服务密码。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在交易时间内,通过券商自助交易平台(如网上交易、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如同下单买入股票一样,输入特定证券代码369999指令凭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投资者激活密码成功半日后,密码服务正式开通。激活密码后,可通过指定网站(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查询是否激活成功。投资者若遗忘服务密码的,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挂失,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徐 琳、张 珺 (2)电话:0832-2202757 (3)传真:0832-2202720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附件: ①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②授权委托书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 附件①: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颜广彤先生,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历任天津市机电设备总公司第一综合经销公司会计,天津市机电设备总公司第一、七经销公司财务科长,天津市机电设备总公司财务处职员,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总会计师,现任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行政处罚。 臧晶先生,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历任天津市机电设备公司第二分公司业务员,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机电设备公司副经理,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行政处罚。 姚文虹女士,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历任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机电设备公司总会计师、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行政处罚。 张洪皓先生,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历任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职员,现任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行政处罚。 赵吉杰女士,198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职员、副部长。现任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副总经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行政处罚。 秦立先生,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国信证券北京三里河路证券营业部职员、营销经理、高级分析师,中信证券北京紫竹院路证券营业部招聘培训部经理、高级分析师,国都证券北京北三环中路证券营业部营销总监,2012年6月29日至今任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行政处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彬先生,1976年出生,199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院,取得管理学学士学位;2004年12月毕业于英国诺丁汉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加入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2010年成为合伙人;现为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行政处罚。 周建先生,1964年出生,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9年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取得哲学硕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取得管理学博士学位;2000年至2002年,南开大学管理学博士后。2002年8月至今,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为战略管理与公司治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行政处罚。 杨卫先生,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历任贵州开阳磷矿矿务局计划处主任经济师、上海申银万国证券公司成都分公司投资银行部副经理、深圳金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理、成都国利实业投资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成都国贸实业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四川蓝剑集团聚兴投资公司总裁助理兼聚兴投资公司总经理、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兼党委办公室主任、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桐子林建设管理局副局长、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锦屏建设管理局总会计师,党委委员。自2010年5月至今任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行政处罚。 监事候选人简历: 冯琨女士,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 4 月至2012 年 4 月任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2 年4月至2015年2月任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5年3月至今任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任财务部部长,2015年1月至今任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冯琨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行政处罚。 夏勇先生,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天津市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天津浩物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泰安东方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第五党总支书记,现任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兼纪检监察室主任。夏勇先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行政处罚。 附件②: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的二〇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议案按照以下列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 委托日期: 备注: 1、对非累积投票决议事项,请在议案后的表格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填写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对累积投票决议事项,请在“投票数”一栏中填写您对该候选人支持的票数。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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