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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江钻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0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摘要)》”)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上市公告书(摘要)》,因工作疏忽,《上市公告书》及《上市公告书(摘要)》出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一、《上市公告书》及《上市公告书(摘要)》“特别提示”之“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的更正
原披露内容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新增股份59,721,300股,将于2015年6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六家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5年6月12日(即上市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更正后披露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新增股份59,721,300股,将于2015年6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六家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5年6月12日(即上市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二、《上市公告书》及《上市公告书(摘要)》“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之“三、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中的“(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的更正
原披露内容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公司和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依次按照认购价格优先、认购数量优先、有利于发行人战略实施的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发行价格为30.14元/股,并将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确定为以下六名特定对象:
| 序号 | 名称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 |
| 1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2,092,700 | 665,873,978.00 | 12个月 |
| 2 |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12,607,830 | 179,999,998.20 | 12个月 |
| 3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772,595 | 189,999,998.10 | 12个月 |
| 4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303,915 | 379,999,996.20 | 12个月 |
| 5 |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972,130 | 179,999,998.20 | 12个月 |
| 6 |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972,130 | 204,126,013.30 | 12个月 |
| 7 | 合 计 | 59,721,300 | 1,799,999,982.00 | 12个月 |
更正后披露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公司和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依次按照认购价格优先、认购数量优先、有利于发行人战略实施的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发行价格为30.14元/股,并将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确定为以下六名特定对象:
| 序号 | 名称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 |
| 1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2,092,700 | 665,873,978.00 | 12个月 |
| 2 |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12,607,830 | 379,999,996.20 | 12个月 |
| 3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772,595 | 204,126,013.30 | 12个月 |
| 4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303,915 | 189,999,998.10 | 12个月 |
| 5 |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972,130 | 179,999,998.20 | 12个月 |
| 6 |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972,130 | 179,999,998.20 | 12个月 |
| 合 计 | 59,721,300 | 1,799,999,982.00 | 12个月 |
三、《上市公告书》及《上市公告书(摘要)》“第七节新增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的更正
原披露内容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新增股份5,972.13万股,证券简称为江钻股份,证券代码为000852,将于2015年6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6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自2015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5年6月12日(即上市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更正后披露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新增股份5,972.13万股,证券简称为江钻股份,证券代码为000852,将于2015年6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6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自2015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5年6月12日(即上市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不便,公司深表歉意,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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