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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5-078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园林”、“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454号”文核准。本次债券采用一次性发行方式,发行规模为2.5亿元。 2015年6月11日-2015年6月1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利率区间为5.8%-7.0%。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统计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6.8%。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5年6月15日网上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50”,简称“15岭南债”),于2015年6月15日-2015年6月17日网下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2015年6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5-077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拟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 发行时间表进行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园林”、“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45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发布《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0)。 鉴于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询价的部分合格机构投资者资金尚未准备充分,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期债券网下认购及缴款的截止日由2015年6月17日延迟到2015年6月19日,拟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在2015年6月19日(T+4日)17:00前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认购协议》;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传真:0769-22119739、22119253 电话:0769-22119401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更正如下: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5日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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