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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4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4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和《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一年的短期融资券和申请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不超过三年的中期票据。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2014年7月18日刊登的《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5),及2014年8月5日刊登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62)。
交易商协会于2015年4月30日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5亿元,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5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2015年6月11日,公司发行了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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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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