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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15-067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5年6月5日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2),公司定于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00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8日。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6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陈亚妹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47.75%)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1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陈亚妹女士提议在2015年6月2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如下议案: 《关于启用银行授信并提供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公司拟启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授信,授信最高额为3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并为此以自有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具体以银行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就上述资产办理抵押事宜签署相关文件或协议。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启用银行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董事会核查,截至2014年6月12日,陈亚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20,085,099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47.75%。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交所的《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新增的提案作为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第14项议案。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二、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有关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第十三次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通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6月24日-2015年6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15:00至2015年6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8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6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公司独立董事洪兵先生、胡宜女士、唐忠诚先生、陶向南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六路实益达科技园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6、审议《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7.1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陈亚妹、乔昕2014年度薪酬》 7.2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刘爱民2014年度薪酬》 7.3 审议《关于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朱蕾2014年度薪酬》 7.4 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津贴》 8、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12.1审议《关于监事王丽2014年度薪酬》 12.2审议《关于监事陈晓燕2014年度薪酬》 12.3审议《关于监事张维2014年度薪酬》 13、审议《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启用银行授信并提供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上述第1-10项议案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第11-12项议案业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第13项议案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6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6)。第14项临时提案由公司控股股东陈亚妹女士(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47.75%)于2015年6月12日书面提交董事会,申请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六路实益达科技园(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6月19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7 (2)投票简称:实益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6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实益投票”“昨日收盘价”字段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④计票规则 A.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B.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⑤注意事项 A.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B.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D.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⑥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15:00至2015年6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根据网站服务指引提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激活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新股申购业务的操作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操作如下: ■ ③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操作如下: ■ ④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和注销等相关业务。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① 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世蓉、朱蕾 联系电话:0755-29672878 传真:0755-29672878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六路实益达科技园 邮编:518116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陈亚妹关于提请增加201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5日 附件: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15-068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启用银行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前述决议事项,公司于2014年12月26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基本额度授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基本授信额度为不超过美元3000万元。201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向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美元3000万元或等值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本事项已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实际使用主合同项下的授信额度。为了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公司将申请启用兴业银行的前述授信额度,公司并为此以自有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担保物的基本情况 公司以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六路的工业房地产(建筑面积:69189.34平方米)作为抵押物向兴业银行提供担保。抵押担保的具体明细如下: ■ 上述抵押物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24,224.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37.1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亚妹 注册资本:46,091.06万元 经营范围:互联网网上贸易与服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互联网投资;数据处理和数据存储服务,大数据分析及商业应用;智能照明、智能家居管理系统;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电器、照明灯具及其零部件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六路实益达科技园 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公司累积对外担保的数量 (一)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公司除本次以房地产抵押向兴业银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 本次公司新增对自身提供担保最大额度为3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二)公司累计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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