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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1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6月11日、2015年6月12日、2015年6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与公司经营层、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再次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的以下风险因素: 1.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配套海尔、美的、惠而浦三家全球洗衣机行业龙头企业,其中,向海尔的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超过85%。洗衣机行业集中度高以及公司现阶段重点配套海尔推广双动力洗衣机,是导致公司目前客户集中的主要原因。若海尔等主要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就洗衣机产业未来发展作出的计划、产品调整若对公司业务发展不利,因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海尔等主要客户,则可能对公司主营业务短期内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产品及业务结构相对单一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洗衣机减速离合器的生产和销售,受洗衣机整机行业发展的影响较大,特别是致力于新品、高档产品研发、生产,受下游洗衣机整机厂新品推广影响更大。如,海尔拥有双动力洗衣机的专利权并独家生产,而公司配套海尔双动力洗衣机的双驱动减速离合器系列产品占公司销售收入80%以上,故该类产品产销量直接与海尔双动力洗衣机市场推广力度、产销情况紧密相关。未来几年公司继续专注于新型、高效节能减速离合器业务,并重点配套海尔发展双驱动减速离合器,故仍无法完全排除产品、业务结构相对单一的风险。 3.专利被仿制、被侵权的风险 长期发展过程中,公司始终坚持推行技术创新、专利保护同步,有效实现了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构筑起包括核心专利、辅助专利以及防御专利在内严密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先后在多起维权案中胜诉,有力保护了原创性技术专利的合法权益。公司业已形成的严密、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成为维持核心技术、产品独占性,有效防范竞争对手仿制、侵权的有力保障。但极少数竞争对手因利用申报实质性审核及公示程序简化的实用新型专利等手段生产侵权产品,形式隐蔽,取证困难,维权程序多、耗时长、投入大,仍难以完全消除未来被仿制、被侵权的风险。一旦公司维权不利,双驱动减速离合器等市场独占性强的产品被仿制、被侵权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控制,有可能造成重大损失。 4.竞争对手进入公司独占性强的领域导致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双驱动减速离合器市场独占性强的局面,未来可能会因海尔培育出新的合格供应商,或竞争对手绕开公司专利壁垒开发出符合海尔双动力洗衣机需要的双驱动减速离合器而被打破,公司因而面临的竞争会相应加剧,并存在产品价格、毛利率下行的风险。 5.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占公司净利润比重超过10%,若享受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以及税收优惠期满后不能通过复审,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现金流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有关公司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5-036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和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6月15日,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发集团")的通知,润发集团已将于2014年11月13日办理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3.51%)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解除质押,前述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2015年6月11日、2015年6月15日,润发集团先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3.5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3.51%)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分别为2015年6月11日、2015年6月15日,质押期限自质押登记日起润发集团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润发集团共计持有本公司55,527,9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04%;润发集团已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50,92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1.70%,占公司总股本的25.72%。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5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7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4月14日下午1:00开市起停牌。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于2015 年4 月14日刊登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于2015年4月21日刊登了《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于2015年4月28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于2015年5月5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于2015年5月12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4】,于2015年5月19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 于2015年5月26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 于2015年6月2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 于2015年6月9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6日开市起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具体方案的相关内容尚需进一步完善论证,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6日 股票简称:中通客车 股票代码:000957 公告编号:2015-027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通客车,证券代码:000957)于2015年6月11日、12日、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大盘值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核实,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本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披露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并经2015年1月16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该项目已报中国证监会。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曾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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