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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5-049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拟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贵银业,股票代码:002716)已于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本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4金贵债,债券代码:112231)不停牌。经确认,该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详见2015年5月20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40)。
2015年5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2015年5月27日、2015年6月3日、2015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2015-045、2015-047)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同聘请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积极、有序地开展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涉及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已经全面开展,目前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公司原预计于2015年6月20日前复牌,现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对公司股票价格造成重大影响,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公司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停牌时间自公司确认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起不超过3个月,即承诺在2015年8月19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8月19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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