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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4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北京东方智科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智科")部分出资,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参与认购东方智科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资份额、签署合伙协议及指派相关人员参与东方智科的日常经营活动决策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 东方智科募集规模预计15亿元,投资方向为:对通讯、科技、互联网、娱乐行业进行投资。普通合伙人且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东方弘泰志合(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将在确定具体额度及签署相关协议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4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菊芬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外投资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对外投资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规定,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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