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0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6-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5年6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6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6月17日至6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7日下午15:00至2015年6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2日(星期五)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 2-3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4 发行对象 2-5 发行数量 2-6 认购方式 2-7 限售期 2-8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9 上市地点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2-11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签署<关于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之附生效条件的股权收购协议>及<盈利补偿协议>的议案》 7、审议《关于批准收购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及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等意见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2015年6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人证券帐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 2015年6月15日—16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4:00—16:3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476 投票简称:宝莫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100元代表总议案;(2)1.00元代表议案1,3.00元代表议案,4.00元代表议案,依此类推;(3)议案2为逐项表决的议案,下有多个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所有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依此类推;(4)每项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大会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表: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④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⑤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五分钟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5)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7日15:00至6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扬 渠磊 联系电话:0546-7788268 传 真:0546-7773708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西四路892号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57081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至2015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宝莫股份”(002476) 股票 股,拟参加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表决说明: 请在议案所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用“√”选择,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文字及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1)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2)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3)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5)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