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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 2014-046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8元 ● 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24日 ● 除权及除息日:2015年6月25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6月25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本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5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以2014年年末总股本778,00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31,120,128元。 2.发放年度:2014年度。 3.发放范围:截至2015年6月24日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扣税说明: ⑴对于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5%。公司暂按5%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8元。 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⑵对于在中国注册的居民企业(该词语具有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规及规则下的涵义)的法人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不含QFII),本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4元。 ⑶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发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规定,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按照税后每股0.036元派发现金红利。如该类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按照税收协定的规定执行。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本公司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36 元。 三、相关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24日 2、除权及除息日:2015年6月25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6月25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15年6月2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办法 公司全体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资本运营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14号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57827109 传真:010-57827101 七、备查文件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西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5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34 ),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上述公告中部分内容披露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原内容为: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7月1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更改为: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7月2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原内容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中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7月1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15:00 至2015年7月1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更改为: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7月2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2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日15:00 至2015年7月2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原内容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3.投票时间:2015年7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4.投票时间:2015年6月30日15:00--2015年7月1日15:00。 现更改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3.投票时间:2015年7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4.投票时间:2015年7月1日15:00--2015年7月2日15:00。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存在需要更正情形,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6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聘基金经理助理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增聘陆丛凡先生担任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协助基金经理进行基金的投资运作。 上述调整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7日 附:个人简历 陆丛凡先生,硕士,曾任瑞银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固定收益定量分析师,2015年4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助理。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兼任职务及 领薪情况的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华基金")新增2名从业人员在旗下子公司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华资本")兼职,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现将具体兼任职务及领薪情况公告如下: 银华基金量化投资部石铭、李宜璇兼任银华资本投资经理。 上述人员的薪酬均由银华基金承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豫金刚石 公告编号:2015-041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 上市公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于2015年6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6 月 16 日 证券代码:600050 股票简称:中国联通 编号:临2015-025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完成发行 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继2015年6月10日公司发布的《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公告》(编号:临2015-023),本公司宣布: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其全资附属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完成发行总金额人民币40亿元的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3.85%,起息日为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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