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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15-059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宜已于2015年6月11日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 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授权,积极展开实施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日,实施进展如下: 1、2015年6月15日,交易对手方新余美福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春福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将其合计持有的西藏山南东方龙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龙辉")60%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名下,在西藏山南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变更完成后,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持有东方龙辉60%股权。 2、2015年6月15日,交易对手方上海响道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天津华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天津华荣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笑丹、汪卿、吴爱国、方涛、严翠凤、沈国峰、陈祺、李靖已将其合计持有的上海微距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距广告")60%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名下,在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变更完成后,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持有微距广告60%股权。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过户工作正在办理中。公司将继续抓紧实施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宜的相关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披露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5-038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6月16日,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1208 号),就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8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择机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15-027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6日收到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港口集团)关于权益变动情况的通知,港口集团于2014 年12月19日至 2015年6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0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26%。 本次权益变动前,港口集团持有连云港股票数量为586,502,718股,持股比例为57.77%。本次权益变动后,港口集团持有连云港股票数量为535,742,718股,持股比例为 52.77%。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15-023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股权质押解除并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该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将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本公司8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质押,并于2015年6月15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继续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关手续。该项继续质押的5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33%。 至此,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已累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188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进行了质押,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42%。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35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席信息官辞任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首席信息官林晓轩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本行首席信息官职务。林晓轩先生确认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的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及债权人。 林晓轩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本行信息科技建设、互联网金融创新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本行董事会对林晓轩先生在任期间对本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5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经营发展需要,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上海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贷款期限为30个月。 上述贷款事宜未超出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5-068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月13日,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发行的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于近日到账,本次实际收益为192,394.52元。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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