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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5-065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8,711,9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85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6175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75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25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2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1*****588 | 何巧女 |
2 | 00*****739 | 唐凯 |
3 | 00*****867 | 方仪 |
4 | 00*****763 | 赵冬 |
5 | 00*****040 | 张诚 |
6 | 01*****111 | 陈幸福 |
7 | 00*****148 | 郭朝晖 |
五、咨询部门:公司证券发展部
联系人:夏可钦、陈旺
咨询电话:010-52286666 传真:010-5228806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5层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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