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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0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6-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厅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15年6月18日~6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下午15:00至2015年6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2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对象 2.2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2.3发行方式 2.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5发行数量 2.6限售期 2.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2.8上市地点 2.9发行决议有效期 2.10募集资金用途 3、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4、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5、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6、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其中第二、三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 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收盘后所在证券营业部开具的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5年6月17日至6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在投票当日,“宝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0690;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4)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①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②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6)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7)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5年6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刘 沣、罗丽萍 电 话:(0753) 2511298 传 真:(0753) 2511398 邮 箱:bxnygd@sina.com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本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及相关文件,对本次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的):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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