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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与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5年6月15日正式生效。经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申请,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6月25日起,开通本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以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根据《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基金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确认为场外基础份额;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按2:4:4的比例确认为场内基础份额(场内简称:国企改革,基金代码:502006)、A类份额(场内简称:国企改A,基金代码:502007)和B类份额(场内简称:国企改B,基金代码:502008)。 一、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基础份额的持有人自2015年6月25日起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实现基础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的转登记。 场内A类份额和B类份额的持有人需先将相应场内份额合并转换为场内基础份额,方可将场内基础份额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外基础份额。场外基础份额的持有人需先将场外基础份额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至场内基础份额,方可将场内基础份额分拆转换为场内A类份额和B类份额。 基础份额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需按照中登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一)份额配对转换是指本基金的基础份额与A类份额、B类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配对转换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1、分拆 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两份场内基础份额申请转换成一份A类份额与一份B类份额的行为。 2、合并 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一份A类份额与一份B类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两份场内基础份额的行为。 场外基础份额不进行份额配对转换。在场外基础份额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可按照场内份额配对转换规则进行操作。 (二)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交所会员单位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三)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时间 上交所交易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除外),上述时间以外不予办理。 (销售机构受理该业务的具体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若上交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将对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四)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规则 1、投资者通过业务办理机构提出份额配对转换申请的,通过基础份额代码,以份额申报。分拆、合并申报不得变更或撤销。 2、本基金最低分拆、合并申报份额最低为50000份(以基础份额计),且必须是100的整数倍。 上交所、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合并”或“分拆”每笔申报的最低份额数量限制,并在调整生效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3、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上交所会员单位应对投资者每笔“分拆”或“合并”申请的可用份额数量进行检查并对相应基金份额进行预冻结。 4、投资者提出“合并”申请的,A类份额与B类份额必须同时配对申请,且A类份额与B类份额的份额数必须分别为相关业务公告规定份额的正整数倍,份额数配比为1:1。 5、当日买入的基础份额,同日可以分拆。 6、当日申购或通过转托管转入的基础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可以分拆。 7、当日合并所得的基础份额,同日可以卖出、赎回或者转托管,但不能分拆。 8、当日分拆所得的A类份额或B类份额,同日可以卖出,但不能合并。 9、当日买入的A类份额或B类份额,同日可以合并。 10、当日闭市后,中登公司根据日内分拆、合并成交数据,对投资者的基金份额余额进行相应的记增或记减登记处理,对于份额减少类业务数据,具体变动份额的选取规则为“先进先出”。 11、份额配对转换目前只开通“场内份额配对转换成场内份额”的转换模式,基础份额的场外份额如需申请进行“分拆”,须跨系统转托管为基础份额的场内份额后方可进行。本公司今后若增加开通“场内份额配对转换成场外份额”或“场外份额配对转换成场内份额”等其它模式的基金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12、本基金场内份额配对转换程序及业务办理规则遵循上交所、中登的最新业务规则。上交所、中登、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整,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五)暂停份额配对转换的情形 1、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基金届时投资运作、交易的实际情形可决定是否暂停接受配对转换。 2、基金管理人根据某一类或几类基金份额数量情况,认为有必要暂停分拆或合并的。 3、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4、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前述事项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指定媒介刊登暂停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在暂停份额配对转换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六)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费用 本基金场内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机构可对该业务的办理酌情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见业务办理机构的相关公告或规则。 (七)重要提示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规则,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或基金份额配对转换业务详情,可咨询各业务办理机构,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昆仑 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6月19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昆仑银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昆仑银行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昆仑银行的规定为准。 ■ 二、 关于本公司在昆仑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昆仑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昆仑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昆仑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昆仑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昆仑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 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昆仑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昆仑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7号 法定代表人:蒋尚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6569 公司网站:www.klb.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中信建投期货为销售 机构、参加中信建投期货申购与定期 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期货”)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6月19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中信建投期货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中信建投期货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信建投期货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中信建投期货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信建投期货的规定为准。 ■ 特别提示:上述基金尚未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二、 关于本公司在中信建投期货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信建投期货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1. 关于本公司在中信建投期货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期货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中信建投期货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中信建投期货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中信建投期货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工作日(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及易方达黄金主题基金(LOF)为T+2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及易方达黄金主题基金(LOF)为T+3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信建投期货的有关规定。 2. 关于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信建投期货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活动自2015年6月19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本公司或中信建投期货将另行公告。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期货网上交易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 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中信建投期货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优惠活动期间,通过中信建投期货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2.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中信建投期货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中信建投期货最新规定为准。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C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皇冠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彭文德 联系人:刘芸 电话:023-86769637 传真:023-8676962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7-780 公司网站:www.cfc108.com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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