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91 公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15-30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5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公司自主行权安排如下: 一、公司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2015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11日。公司股权激励行权事宜,需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根据办理进度,自2015年6月29日起,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期间内通过承办券商股票交易系统进行自主行权。 二、公司期权代码:037615,期权简称:国泰 JLC1,行权价格:7.68元。 本次期权行权涉及人数共130人,期权可行权期数共为3期,本次行权为第一期行权。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申请日,本期可行权数额为275.385万股。 三、可行权日 激励对象可以自授权日起满24个月后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在行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行权,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2、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四、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五、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卖出所持公司股份6个月内不得行权。上述人员行权后,所行权股份将锁定6个月,自行权之日起6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全部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 六、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七、其他说明 1、公司已与激励对象就自主行权模式及承办券商的选择达成一致,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2、公司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15-047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2015年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5年3月4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变更前:电脑喷绘胶片布、土工格栅材料、PVC涂层材料、篷盖材料、聚酯工业长丝、聚酯切片、帘子布、帆布、高分子材料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变更后:电脑喷绘胶片布、土工格栅材料、PVC涂层材料、篷盖材料、聚酯工业长丝、聚酯切片、帘子布、帆布、石塑地板、高分子材料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二、201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股权激励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公司注册资本由44,7580,500元变更为449,770,500 元。 公司同时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进行了备案。除上述变更外,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80 证券简称:黄海机械 公告编号:2015-049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2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并于2015年3月28日和2015年4月4日分别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2015-019)。2015年4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1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5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年4月21日、4月28日、5月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2015-035、2015-037),5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5月20日、5月27日、6月3日、6月10日、6月1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2015-041、2015-043、2015-045、2015-048)。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将按要求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事项进展。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本次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0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6月4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公司关于重大事项临时停牌的公告》(2015-047)、《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48)、《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49)。 目前,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公司已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项目进行论证,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25日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5-07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开股份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 2015年3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58号),同意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交易商协会发出《接受注册通知书》之日起2年内有效。本次中期票据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015年6月24日,公司完成第一期24亿元中期票据的发行。本次中期票据的产品简称为"15首开股份MTN001",产品代码为"101554044"。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为3年,起息日为2015年6月24日,到期日为2018年6月24日。本次中期票据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为4.80%,按年付息。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6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解押、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06月24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尤玉仙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406.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1.42%)通知,收悉内容如下: 1、由于提前归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借款,尤玉仙女士于2015年6月2日将原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50万股高管锁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2、2015年06月18日,尤玉仙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800万股高管锁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用于个人融资,质押期限为一年。 3、由于合同到期,尤玉仙女士于2015年6月19日将原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40万高管锁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截至目前,上述股份的质押、解押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尤玉仙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406.0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42%;累计质押263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84%。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 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5-036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股,股票的授予日期为2014年1月24日,回购注销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本次回购注销涉及人数为1人,回购价格为3.41元/股。 2、截止2015年6月23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丁涛已离职,根据《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丁涛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于2014年6月6日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87,69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为3.41元/股。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回购注销等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186号)。 2015年06月23日上述股权激励股票30,000股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予以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相应减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5-036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项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本公司获得如下重大项目,现予公布供投资者参阅。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