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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我公司对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我公司决定自2015年6月26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ETF基金除外)持有的鱼跃医疗(股票代码:002223)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7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华胜天成(股票代码600410)、安居宝(股票代码300155)、江苏三友(股票代码002044)、长江电力(股票代码600900)因重大事项连续停牌。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和托管人协商,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6月26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上述股票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待上述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7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5-057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丰实基金仲裁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5】京仲裁字第0527号),裁定北京丰实联合投资基金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1400万元。裁决主要内容如下: 一、有关仲裁的基本情况 因丰实基金未能按照与本公司签订的《北京丰实联合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认购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所约定的股份,构成违约(详见2014年1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北京丰实联合投资基金、上海指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放弃非公开发行认购事项公告》; 公告编号:2014-005)。公司为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于2014年9月29日就该违约事项按照协议约定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14年10月8日决定受理本公司提交的以北京丰实联合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 本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5】京仲裁字第0527号),裁决如下: (一)北京丰实联合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1400万元; (二)本案仲裁费172550元(已由本公司全额预交),全部由丰实基金全部承担,丰实基金应直接向本公司支付公司代其垫付的仲裁费172550元。 上述丰实基金应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丰实基金应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支付完毕。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违约金将计入公司营业外收入,增加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1400万元。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仲裁事项 除上述仲裁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5】京仲裁字第0527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6日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15-38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立实业)于2015年4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现就事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对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中部分事项做补充更正披露如下: 1、对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第二项"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更正为不适用; 2、对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董事会报告"第二项"主营业务分析"第一小项"概述"中的管理费用的上升进行了补充说明,对第六项"投资状况分析"第一小项"对外股权投资情况"中的"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对第六项"投资状况分析"第二小项中的"委托理财情况"更正为适用,对第六项"投资状况分析"第四小项"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进行了补充说明,对第九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进行了补充说明; 3、对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重要事项"第八项"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第三小项"租赁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第十四项"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补充了向相关方提供资金的说明,第十五项"公司子公司重要事项"补充说明了上海恒安涉及搬迁事项的补充说明。 4、对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第三项"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第三小项"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补充说明确认公司实际控制人依据; 5、对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第七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第二十一小项"无形资产"补充说明了无形资产增加的原因,第二十五小项"其他非流动资产"补充说明了预付工程款主要项目,第四十二小项"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补充说明其他长期福利在报告期未发生变化的原因,第六十二小项"营业外收入"补充说明了计入报告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中政策性搬迁补助款的情况。 此次补充及更正对报表不产生实质影响。 现将更正后《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更新。更正后的内容参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对此更正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事前核对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6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 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现近期市场上有冒用本公司名义进行产品推介的情况,为此本公司特发布如下声明: 一、本公司法定名称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为:400-888-9788(免费长途话费)或021-38429808,网址为:http://www.zhfund.com。 二、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应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或者相关招募说明书或公告明示的且有销售资格的机构办理。 请投资者注意辨别,不要轻信他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投资者如发现有冒用本公司名义的不法行为,可立即向公安机关、监管部门举报。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或021-38429808进行咨询。本公司保留对任何冒用本公司名义的机构或人员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 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以及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的相关规定,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商定,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6月26日起对旗下五只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光华科技(股票代码:002741),益丰药房(股票代码:603939),扬杰科技(股票代码:300373)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对其恢复收盘价估值, 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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