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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7月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宗申动力”(股票代码001696)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宗申动力"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4日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I类场外份额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01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站前置的博时基金网上直销自助式前台销售的博时黄金ETF的I类场外份额的分红方式均为红利再投。 (2)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4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7月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雪莱特”(股票代码002076)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雪莱特"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4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7月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欧菲光”(股票代码002456)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欧菲光"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4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7月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数字政通”(股票代码300075)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数字政通"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4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7月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盘江股份”(股票代码600395)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盘江股份"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4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7月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中安消”(股票代码600654)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中安消"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4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7月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国投电力”(股票代码600886)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国投电力"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4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7月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利欧股份”(股票代码00213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利欧股份"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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