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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9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7月3日13时在武汉市新华路186号福星商会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才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的充分结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2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计划筹备、推出员工持股计划,以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监事高谦慎、徐志雄因是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对象,回避了该议案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核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持有人名单及份额的议案》。 监事高谦慎、徐志雄因是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对象,回避了该议案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8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22日以书面方式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7月3日上午10时在武汉市新华路186号福星商会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公司董事胡朔商、独立董事赵曼、徐晓林、吴德军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少群先生主持,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的充分结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2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计划推出员工持股计划,以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胡朔商、冯东兴、冯俊秀、刘慧芳、谭红年已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符合条件的参与人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实际情况,全权具体决定和实施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二)授权董事会在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的,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三)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四)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 (五)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六)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七)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管理、锁定、归属条件以及权益处置的全部事宜; (八)授权董事会,就员工持股计划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十)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董事胡朔商、冯东兴、冯俊秀、刘慧芳、谭红年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定于2015年7月20日召开。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0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15年7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20日下午15:00。 6、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15年7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本次会议现场召开地点: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街1号本公司综合楼九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7月16、7月17日(8:30—11:30,14:00—17: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另加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异地股东经公司证券部确认后,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于上述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上请写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街1号,本公司证券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6;投票简称:福星投票 2、投票时间:2015年7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3、在投票当日,“福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证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街1号 邮编:431608 联系电话(传真):0712-8740018 联系人:肖永超 尹友萍 2、 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四日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附注: 1、请在“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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