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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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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15036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绵阳市九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3日收到绵阳市九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华投资")《关于绵阳市九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购买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九华投资于2015年7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购买公司股票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96%,平均价格为23.00元/股。

  一、本次购买股票情况

  九华投资是由公司控股股东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部分董事、高管、骨干及公司部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与九洲集团视为一致行动人。

  九华投资曾在2015年4月30日增持公司股票时,计划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再增持,由于相关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九华投资决定购买公司股票。本次增持前,九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983,757股;九洲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43,453,644股。本次增持后,九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083,757股,九洲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仍为243,453,644股,合计252,537,4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38%,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购买股票的目的

  九华投资此次购买股票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

  三、增持计划

  无。

  四、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九洲集团及九华投资承诺在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五、其他

  九华投资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5-048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因该事项尚在讨论中,存在不确定性,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启明星辰,证券代码:002439)自2015年7月6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公司将尽快确定上述相关事项,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高乐股份

  (002348)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15年07月03日起,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持有的股票高乐股份(证券代码:002348)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

  经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高乐股份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核算而导致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资产净值较上一估值日的调整幅度为0.32%和0.00%。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

  "华东医药"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鉴于"华东医药"股票(股票代码:000963)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有关规定,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确保本公司持有该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经与基金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华东医药"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778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关于建信新经济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公告

  建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7月3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为771,870,034.07元,每基金份额净值为0.749元。前述数据已经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确认。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5-052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信息方式发出,于2015年7月3日9:00时以通讯(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郭洪君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提议:公司现任董事长郭洪君不适宜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推荐现任董事李壮担任公司董事长。李壮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6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66.67%。

  董事郭洪君、魏杰、独立董事刘玉平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分别如下:

  董事郭洪君认为:

  "1、公司近期刚刚更换过董事长,再次更换董事长会在市场上造成不利影响,且不利于公司稳定渡过困难时期。

  2、本次议案提出更换董事长的理由不充分。

  (1)关于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对公司提起仲裁事宜,我作为高金科技提名的董事,董事会选举的董事长,如存在利益冲突,可以采取其它方式解决。

  (2)关于我对"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表态,是考虑到高金科技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的纠纷,同时本着对公司勤勉尽责的原则作出的。我的行为符合对上市公司董事的要求,投反对票并不代表我不适合做公司的董事长。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没有具体方案、对象不清。

  因此,反对本议案。"

  董事魏杰认为:

  "1、公司近期刚刚更换过董事长,再次更换董事长会在市场上造成不利影响,且不利于公司稳定渡过困难时期。

  2、本次议案提出更换董事长的理由不充分。

  (1)关于股东大连高金科技对公司提起仲裁事宜,郭董事长作为高金科技提名的董事,董事会选举的董事长,如存在利益冲突,可以采取其它方式解决。

  (2)关于郭董事长对"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表态,是考虑到高金科技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的纠纷,同时本着对公司勤勉尽责的原则作出的。郭董事长的行为符合对上市公司董事的要求,投反对票并不代表我不适合做公司的董事长。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没有具体方案、对象不清。"

  独立董事刘玉平认为:

  "1、公司刚刚更换董事长,再频繁更换董事长不利于保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作为独立董事应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大连高金申请仲裁,符合法律规定,这是股东之间合同纠纷,与郭洪君担任董事长没有关联,换李壮担任董事长纠纷仍然存在。大连高金与华东数控之间的协议是否具有排他性,我没有看到协议原文,但从公告中看到申请人表述,是排他性的。这一问题要由仲裁裁决决定,给予此种理由更换董事长不合适。

  3、按照公司法规定,现任董事长郭洪君没有违反公司法行为,也没有出现公司法规定禁止作董事或董事长情形,故此,不应在此时更换董事长。"

  特此公告。

  董事长李壮简历:

  李壮,男,1971年生,大专学历,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威海机床厂副厂长,威海机床厂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威海华东数控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荣成市弘久锻铸有限公司董事。

  李壮持有公司股份5,318,416股,持股比例1.73%,与汤世贤、高鹤鸣、刘传金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17.75%股份。李壮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苏宁易付宝直销手续费的公告

  日期:2015-07-04

  经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易付宝”)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6日起, 本公司将调整部分基金在苏宁易付宝支付通道上的直销手续费,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生效时间

  自2015年7月6日15:00起

  二、苏宁易付宝网址?

  https://licai.suning.com/bof/licaiIndex.htm?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苏宁易付宝官网开立新华基金直销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同时签署新华基金网上交易相关协议和苏宁易付宝相关协议后申购(不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基金的投资者。

  四、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五、适用费率

  自2015年7月6日15:00起,投资者通过苏宁易付宝平台申购(不包括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45%的,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实行3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45%。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45%的,按0.45%执行。若原申购费率低于0.45%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六、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址:https://licai.suning.com/bof/licaiIndex.htm

  客服电话:4008-365-365

  2、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nc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19-8866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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