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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9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接到公司董事兼总裁江利雄先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持股情况。 江利雄先生,公司现任董事兼总裁。现持有公司股份1,479,650股,占公司总股本0.19%。 二、增持目的与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高度信心、对公司管理团队的高度认可、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真分析与合理判断,江利雄先生计划在公司股票复牌后尽快以个人名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32.5万元。 三、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四、上述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将继续关注江利雄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江利雄先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六、江利雄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5-035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建立"核心员工跟投创新业务平台",公司核心员工可通过该平台与公司共同投资创新业务子公司。该事项为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试点,是公司突破国有企业员工激励限制的重大举措,拟覆盖的公司员工范围尚不确定,拟投资的创新业务范围和金额尚不确定。 公司判断,该事项将对公司整体人才引进、激励、保留机制产生重要作用,也将为公司新业务的顺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管理团队、核心员工投资参与创新业务,与公司分享成长共担风险,将更加有效地激励核心团队全身心投入业务,更加坚定地贯彻执行海康威视的战略牵引和战略决策,对海康威视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基于上述判断,公司认为该重大事项确实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也会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鉴于该事项尚处于筹划和报批过程,存在不确定性,且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多个审批环节,无法保证信息的绝对保密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股票(证券简称:海康威视,证券代码:002415)自2015年7月9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8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继续停牌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塔牌集团;证券代码:002233)自2015年7月2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日披露的停牌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事项仍处于筹划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于2015年8月3日开市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5-057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089,股票简称:新海宜)自2015年7月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056)。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内容。 现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对外投资暨对标的公司增资扩股事项,标的公司系"大通信"业务领域的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属"大通信"行业内的投资,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目前公司正在就该对外投资事项与对方进行谈判磋商,抓紧开展各项工作。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7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相关公告并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15-042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签订重大经营合同,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构成重大交易,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本公司拟签订以下重大经营合同: 一、宁夏阳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公司")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建设租用本公司建筑屋顶合同,租期为阳光公司使用之日起25年。二、中民新能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光伏支架设备战略采购项目两个标段的固定支架和平单轴支架采购合同,目前本公司已参与投标。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宝塔实业,股票代码:000595)自 2015年 7月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将于2015年7月15日之前刊登相关公告并于2015年7月15日开市起复牌。 鉴于上述事项尚存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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