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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5-100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3.业绩预告情况表: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提出并落实“以金融为主体、以产业为基础、以互联网为平台、产融一体化的企业集团”战略目标,现已基本形成金融、房地产和战略投资三大板块鼎立的格局,其中:金融板块中证券业务上半年净利润实现同比大幅增长;房地产板块上半年合约销售收入已接近2014年全年合约销售总额;战略投资板块业务亦取得较好成绩。综上,预计201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将较2014年同期实现大幅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761 200761 证券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15-031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钢公司")通知,本钢公司计划自公司股票复牌后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公司股份2,417,768,3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1%。 二、增持时间:自公司股票复牌后三个月内。 三、增持目的及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进行增持股份。本钢公司以自有资金 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增持本公司股份。 四、增持方式: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 五、本钢公司本次增持行为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六、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钢公司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八、公司将继续关注本钢公司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5-059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8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兴发集团")的通知,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前提下,宜昌兴发集团计划在两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前提下,宜昌兴发集团计划在两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 三、宜昌兴发集团承诺将尽快实施本次增持行为,并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实施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 号:2015-030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了控股股东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佳集团")发来的《关于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名称: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及计划:基于对贵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永佳集团根据自身需要,拟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即不超过6,515,169股; 增持前,永佳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2,197,6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0%。 3、增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增持期间:未来6个月(自7月8日起)。 5、公司控股股东永佳集团郑重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本公司所持有贵公司的股份。 6、公司控股股东永佳集团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增持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程序。 公司将继续关注永佳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编号:2015-013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8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宝钛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自 2015年7月9日起)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购买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人:宝钛集团有限公司 二、 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宝钛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自2015年7月9日起)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 三、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四、宝钛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持续关注宝钛集团有限公司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在资本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的情况下,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角度出发,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一、坚决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制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积极探索股份回购、增持、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措施,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及时澄清不实传言。 四、进一步深化创新发展,专注公司经营,提升公司业绩,优化投资者回报,增加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 五、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耐心做好投资者沟通,坚定投资者信心。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9 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525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增持 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及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公司董事何士友,高级管理人员张振辉、邱未召、陈健洲、樊庆峰、庞胜清、张任军、叶卫民、熊辉、陈杰,董事会秘书冯健雄等11人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拟出资不低于人民币160万元以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本公司股票六个月内不减持。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5-030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员工持股计划,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9日起停牌。 公司承诺: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含停牌当日)复牌并公告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8日 股票代码:601288 股票简称:农业银行 编号:临2015-027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政部、汇金公司承诺不减持 本行股票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接到本行主要股东财政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通知,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股市异常波动期间,财政部、汇金公司将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承诺不减持本行股票。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5-048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增 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企业的发展得益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繁荣,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为了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5]51号《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近期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所需资金均由个人自筹取得,并且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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