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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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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59 证券简称:齐星铁塔 公告编号:2015-054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7月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晋中龙跃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跃投资")的通知,龙跃投资于2015年7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13,359,749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晋中龙跃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为提振市场信心,维护齐星铁塔股价,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保护公司股东利益,龙跃投资于2015年7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13,359,749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1%。

  龙跃投资计划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和条件下,自2015年7月8日起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084万股(含本次已增持股份在内)、增持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5%(含本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三、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

  四、增持时间

  2015年7月8日

  五、增持数量及比例

  龙跃投资于2015年7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买入方式增持公司13,359,749股,成交均价8.33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

  本次增持前,龙跃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8,754,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0%;本次增持后,截止到2015年7月8日收盘,龙跃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2,114,4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0%。

  六、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龙跃投资计划自2015年7月8日起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084万股(含本次已增持股份在内)、增持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5%(含本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龙跃投资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作出的各项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龙跃投资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杰赛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5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至2015年7月8日,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杰赛科技,代码002544)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7月6日、7日、8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5-41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6日、7日、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实,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经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在未来三个月内不进行关于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2、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需要修正业绩预计的情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5-030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国内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投资信心接连受挫,上市公司市值大幅缩水,面对当前形势,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声明如下:

  1、坚定看好中国经济发展前景。公司坚信中国经济长期向好向上趋势不变,上市公司在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和创新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公司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推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近6个月内减持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不低于减持金额的10%(不低于1,602,400.00元),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进行增持"、"6个月内未减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动增持"等工作,以切实维护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

  3、公司将强化信息披露,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通过电话、实地调研等各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真诚沟通,增进彼此间了解和信任,共同见证企业发展,让投资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价值投资。

  4、公司将一如既往踏踏实实、诚信经营、规范运作,切实提高企业发展质量。抵御风险的能力来自于企业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公司将积极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水平,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为投资者谋求更大的投资回报。

  5、公司会继续发扬齐鲁文化开拓、进取、传承的优良传统,做信义儒商、厚道鲁商。

  公司承诺,在诚信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强化企业自身盈利能力的同时,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特此声明。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45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收购资产相关事宜,投资标的为智能交通行业相关企业。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于2015年7月7日披露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千方科技,股票代码:002373)已于 2015 年 7月7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本次停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2.2条的相关规定。

  目前,上述事项仍处于筹划、商议阶段 ,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上述事项发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15-023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威尔泰,证券代码:002058)于2015年7月6日、7月7日、7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和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4、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所持股票海兰信(300065)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相关规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8日起,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海兰信(300065)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5-04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监高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有监事卢大鹏和副总经理林康南。

  今日,公司接到监事卢大鹏和副总经理林康南的通知,针对近期股票市场发生激烈震荡,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监事卢大鹏和副总经理林康南一致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1月9日)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截至公告日,监事卢大鹏和副总经理林康南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上述承诺充分体现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未来发展保持充分的信心,坚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信心和决心。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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