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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参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协商,决定自2015年7月14日起,参加同花顺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产品范围 本公司旗下并经由同花顺代销的基金产品,包括自2015年7月14日起,本公司旗下新增的同花顺代销基金产品,但不适用于零申购费率基金。 三、优惠活动的内容 1、自2015年7月14日起,投资者通过同花顺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前端收费模式下上述基金的场外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享受前端申购费率4折优惠,以上费率若享有折扣后的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者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上注明的费率。 2、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同花顺基金所有,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及活动结束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人留意同花顺基金的有关公告。 3、上述各基金申购、赎回等费率及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则请详见该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公司网址:www.huaan.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5年7月14日起,农业银行开始销售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373,C类:000376)、华安物联网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028)、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04)、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39)。投资者可在上述产品的申购期内到农业银行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基金申购等相关业务。 详情请咨询: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 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15年7月13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15年7月13日全部赎回或全额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1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4)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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