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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2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发明名称:一种基于视频的道路气象检测方法 专利号:ZL201310072826.4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申请日:2013年3月7日 有效期:二十年 证书号:第1710516号 上述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为公司。该发明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发挥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3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 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中胜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王中胜先生计划以个人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一、增持计划说明 1、增持人姓名:王中胜;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3、增持方式: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 4、增持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总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股份; 5、王中胜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在6个月内减持过公司股票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公司股票的,不属于《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禁止情形;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制度、规则的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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