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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雅致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1 雅致集成房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雅致集成房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李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李震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李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对李震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雅致集成房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9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中国工商银行存取款一体机试点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全行自动柜员机集中采购项目国产品牌(御银)存取款一体机试点设备合同》,根据合同要求,公司将为中国工商银行提供240台存取款一体机。 合同从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76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收到控股股东李振国的股权质押登记通知,李振国将其所持有公司的18,500,000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宁县支行,用于公司子公司在该行申请1.7亿元的项目贷款授信业务提供质押保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3日披露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上述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李振国持有本公司股份298,390,2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4% ,此次股份质押后,李振国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42,7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6% 。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15 证券简称:华夏银行 公告编号:2015-2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承诺不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接到第一大股东首钢总公司的通知,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首钢总公司将积极履行股东职责,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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