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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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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2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渤海水业”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5年7月13日13:30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吕林祥、徐宝平、柴新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会。本次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重新签订<天津市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滨海新区供水工程委托运行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客立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另行披露的《关于重新签订<天津市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滨海新区供水工程委托运行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该议案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发表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另行公告。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另行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该议案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发表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另行公告。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第一百一十条内容,与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第一百五十四条、一百五十五条内容共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另行公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该议案需独立董事事发表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另行公告。

  四、《关于将<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

  2015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的议案》”内容如下:

  因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的水务、环保等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市场上多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目前市场上公开招投标、招标周期较短,为了对公开招投标项目做出快速反应,提高决策效率,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标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与招投标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后向董事会报备,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授权日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独立董事事发表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另行公告。

  五、《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另行披露的《担保管理办法》。

  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另行披露的《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七、《反舞弊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另行披露的《反舞弊管理办法》。

  八、《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另行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九、《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另行披露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十、《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另行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十一、《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7月30日下午14点30分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3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签订

  《天津市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滨海新区供水工程委托运行管理协议》暨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原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内容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与天津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投集团”)签订《天津市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滨海新区供水工程(含曹庄泵站)委托运行管理协议书》,水投集团将已建成的天津市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滨海新区供水工程(含曹庄泵站)委托滨海水业运行管理(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订天津市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滨海新区供水工程(含曹庄泵站)委托运行管理协议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重新签订协议原因

  原《天津市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滨海新区供水工程(含曹庄泵站)委托运行管理协议书》第十一条明确约定:“在合同履行期内,若上级主管部门另行明确项目管理单位,合同双方自行终止合同”。按照天津市水务局的统筹安排,水投集团在完成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开展了前期运行管理。根据《关于成立我市南水北调工程管理机构的批复》(津编发【2014】35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成立南水北调工程管理机构管理机构有关意见的复函》(津农财【2014】36号)文件精神,天津市水务局成立了专门的运行管理单位负责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运行管理,其中包括天津市南水北调曹庄管理处(以下简称“曹庄管理处”)。

  因此滨海水业与水投集团签订的《天津市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滨海新区供水工程(含曹庄泵站)委托运行管理协议书》自行终止,并由滨海水业与曹庄管理处重新签订《天津市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滨海新区供水工程委托运行管理协议》。

  3、本次重新签订的协议是延续原水投集团与委托管理单位所签协议。委托管理期限、管理费用及付款方式不变。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滨海水业拟与曹庄管理处签署《天津市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滨海新区供水工程委托运行管理协议》。

  2、曹庄管理处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市水务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该关联交易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客立业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天津市水利经济管理办公室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市南水北调曹庄管理处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

  企业性质:事业单位

  注册地: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210号

  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市西青区阜锦道与外环西路交口

  法定代表人:魏立和

  开办资金: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已建南水北调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负责管理范围内南水北调工程的维护、保养,运行管理,水资源保护等工作。

  股东即举办单位:天津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实际控制人:天津市水务局

  天津市南水北调曹庄管理处是新成立的事业单位,暂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二)与公司的关系

  由于曹庄管理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市水务局下属的事业单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关联关系如图所示: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新签订的《天津市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滨海新区供水工程委托运行管理协议》根据委托管理的内容分为三个部分:

  (一)天津市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曹庄泵站)委托管理协议书

  委托内容为:曹庄泵站全部建筑物和设备设施的运行、巡查、管理和日常维修养护等工作。

  曹庄泵站主厂房共设8个泵位,一期装设6台水泵机组,运行方式为4用2备,配套电机功率1250kW。泵站占地面积约182.3亩,由调节池、主厂房、副厂房(设变频器室、辅机控制、低压配电室、控制室、实验平台、设备检修间等功能房间)、变电站、综合楼及其它附属设施等组成。

  (二)天津市南水北调中线市内配套工程滨海新区供水一期输水管线工程委托管理协议书

  委托内容包括天津市南水北调中线南干线一期工程的全部管线、建筑物和设备设施的巡查、管理和日常维修养护等工作。

  南干线一期工程起点为天津干线末端的曹庄泵站围墙,终点为东丽区津滨水厂东侧预留进水口处,管线全长36.195km。主要管材采用双排PCCPDE 2600管,局部穿越段、转角段等处辅以钢管,输水规模22.3m3/s。自津滨分水口至津滨水厂为单根PCCP DE 2200管,局部穿越段、转角段等处辅以钢管。管线沿途主要包括5处联通井,4座检修井等建筑设施。

  (三)天津市南水北调中线市内配套工程滨海新区供水二期输水管线工程委托管理协议书

  委托内容包括天津市南水北调中线南干线二期工程已建成的全部管线、建筑物和设备设施的巡查、管理和日常维修养护等工作。

  南干线二期工程起点为滨海新区供水一期工程末端,终点为北塘水库,途经天津市东丽区和滨海新区(塘沽)两个行政区,管线全长约37.78km。主要管材采用双排PCCPDE 2200管,局部穿越段、转角段等处辅以钢管,输水规模10.2m3/s。管线沿途主要包括4处联通井,1处流量计井等建筑设施。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关联交易的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具体价格由政府相关部门核定后执行。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滨海水业拟与曹庄管理处签署《天津市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滨海新区供水工程委托运行管理协议》。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由政府相关部门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进行核定,批复后由合同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2、合同委托期限:2014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17日,共计5年。

  3、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实际交易需要所产生的,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的影响。本协议的签署可提升公司供水能力, 对公司供水保障有积极影响,有利于巩固公司在天津滨海新区的供水市场规模、提高供水效率,保障供水安全。但是,供水能力的提升并非必然会带来供水业务的快速增长,供水业务随市场需求的扩大而增长。在价格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定之前,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没有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意见

  通过对《天津市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滨海新区供水工程(含曹庄泵站)委托运行管理协议书》与本次需要重新签订的关联交易相关协议对比审核,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之后,我们认为此次重新签订的协议涉及的委托运营的内容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委托管理期限、管理费用及付款方式不变,协议主体变更是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水务局成立了专门的运行管理单位天津市南水北调曹庄管理处。重新签订的协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2、独立意见

  本次协议重新签订是因为上级主管部门天津市水务局成立了天津市南水北调曹庄管理处负责南水北调运行管理,是必要且合理的关联交易。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统一由政府相关部门批复,定价方式客观、公允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从事的供水服务业务属于公用事业,涉及国计民生,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本次重新签订的南水北调供水工程委托运行管理业务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重新签订<天津市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滨海新区供水工程委托运行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意向书、协议或合同。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4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及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润达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环境”)与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嘉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诚环保”)拟签订《出资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承接新乐市污水处理TOT项目。合资公司成立后,将与嘉诚环保签订委托运行协议。

  (二)该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与嘉诚环保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况。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三)构成关联交易及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201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拟收购嘉诚环保的55%的股权,根据该议案,李华青取得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后将成为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且李华青是嘉诚环保的控股股东,现持有其67.55%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成立合资公司以及合资公司委托嘉诚环保运行新乐市升美水净化有限公司和新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两个水厂属于关联交易。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62号绿源大厦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办公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62号绿源大厦

  注册地: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62号绿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华青

  注册资本:11,452.9517万

  税务登记证号:冀石联税裕华字130106771344231号

  经营范围: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工程总承包、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及评价、环境设备及产品的生产销售、机电产品仪器、仪表、环保材料的销售;市政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嘉诚环保的主要资产构成情况如下:(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嘉诚环保的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构成,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为52.81%。

  流动资产主要有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存货构成,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为47.37%。非流动资产中长期应收款、无形资产占比较大,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到45.81%。

  主要负债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嘉诚环保负债情况如下:(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

  嘉诚环保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组成,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达到88.66%。流动负债中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为主要组成部分。其中短期借款主要为嘉诚环保股东提供的委托借款3,300万元以及北京银行提供的500万元保证借款。嘉诚环保应付账款主要为尚未支付的工程款项,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向其他非金融机构法人借款3,500万元。嘉诚环保长期应付款为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借款2000万元。

  嘉诚环保股权结构如下:

  ■

  实际控制人:李华青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投资及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新乐市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TOT项目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内容:新乐市升美水净化有限公司(规模4万吨)和第二污水处理厂(规模5万吨)30年特许经营权。

  2、收购范围:新乐市升美水净化有限公司和新乐第二污水处理厂红线内所有建、构筑物、工艺设备、厂区内管网、道路设施的使用权。规划红线以外的污水收集管网、提升泵站、排水管道和供电线路等由甲方负责建设和管理。

  3、转让价格:14,900万元。

  4、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

  5、保底水量:6万吨/日,如果进水水量不足保底水量,按保底水量计算;如进水水量超出保底水量,则按实际处理水量计算。

  6、污水处理服务费:0.93元/吨。

  (该TOT项目投资协议详见附件)

  (二)交易及拟成立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其中润达环境出资13500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筹,占注册资本的90%,嘉诚环保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润达环境、嘉诚环保拟合资成立公司,共同开展由嘉诚环保已中标的新乐市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TOT项目业务。合资公司成立后,合资公司与嘉诚环保签订委托运行协议,委托嘉诚环保负责新乐市升美水净化有限公司和新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两个水厂的运行管理,委托运行价格为0.33元/吨。

  五、投资及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影响

  1、目的

  项目公司成立后将承接《新乐市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TOT项目投资协议》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有助于拓宽公司环保业务市场领域,提高盈利能力。

  2、存在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属跨地域投资,距离远、整体环境陌生,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包括诚信风险和企业信用风险两个方面。公司将积极配合当地行政管理,避免行政干预,加强风险控制,防控政府信用风险;同时,公司将充分发挥控股股东的作用,加强与合作方的协作,共同促进项目公司稳健发展。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是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规划、战略布局及环保类业务经营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及污水处理业务综合实力的提升。本次对外投资使用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产生明显的影响。该项目公司目前尚处于筹建期,预计项目正式运行后,该项对外投资及管理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公司将视该控股子公司设立以及后续业务开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没有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意见

  通过对该笔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协议的主要内容进行审核后,我们认为子公司天津市润达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拟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共同开展由嘉诚环保已中标的新乐市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TOT项目业务,有助于拓宽公司环保业务市场领域,提高盈利能力。其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笔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2、独立意见

  子公司天津市润达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与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拟合资成立项目公司,承接《新乐市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TOT项目投资协议》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其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况。项目公司的成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助于拓宽公司环保业务市场领域,提高盈利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意向书、协议或合同。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编号:2015-055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5年7月30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7月30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星期四)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开始时间(2015年7月29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7月30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325号,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参加会议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2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凡是在2015年7月27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邀请人员。

  二、会议议题

  本次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重新签订《天津市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滨海新区供水工程委托运行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公司参与公开招投标的议案

  议案五:担保管理办法

  议案六: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见2015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同日公告的相关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登记时间

  2015年7月28日-7月2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30)。

  3.登记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22层,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360605 投票简称:渤海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项)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议案6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6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至议案6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发出后,5分钟即生效并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7月29日15:00 至2015年7月30日15:00 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二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二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23916822 传 真:(022)23916515

  联系人:王萍

  2.会议费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附件: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

  注:1、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赞成”划“√”,“反对”划“×”,“弃权”划“O”;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6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工商登记、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渤海水业”或“公司”)经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住所变更相关工商登记手续的议案》,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近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110000009775625)。现将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住所

  变更前: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地区三家店村北

  变更后: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顺义园临空二路1号

  注册资本

  变更前:9322.5万

  变更后:19499.1066万

  公司名称、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范围等其他内容不变。

  另外,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总部已迁入新的地址办公,现将公司新的办公地址公告如下:

  公司办公及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22层

  邮编:300221

  公司其他联系方式不变,具体如下:

  投资者关系联系电话:022-23916822

  传真:022-23916515

  公司邮箱:dongmi@binhaiwater.com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7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4日开市起复牌,恢复正常交易。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鉴于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7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停牌公告.

  2015年7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在指定媒体披露本次重大对外投资事项。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14日复牌。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8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润达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环境”)于近期成功中标了武清区城关镇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基本情况为:工程设计规模7500吨/日,项目污水处理费为1.43元/立方米,总投资2400万元。为促进项目顺利开展,润达环境近期投资设立了独资公司天津市润达清源污水治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清源”)。

  (二)根据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于近期投资设立了独资公司天津海融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融商务”);

  (三)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润达清源与海融商务的投资额分别为2400万、1000万人民币,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天津市润达清源污水治理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景彬

  注册资本:2400万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市武清区京滨工业园京滨睿城8号楼701-13(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环境污染治理,中水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名称:天津海融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新玲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生态城中天大道2018号生态城科技园办公楼16号楼301室-584

  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人才流动中介服务;房屋租赁;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健康管理咨询;翻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成立润达清源有利于公司拓展区域污水处理业务市场,通过对武清城关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可对武清区城关镇去除末端污染、减少污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提升公司业绩。

  (二)投资成立海融商务,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进一步优化公司人才结构,完善公司人才激励机制,提高公司的资本运营绩效,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本支持。

  (三)上述投资设立公司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将来经营管理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上述公司成立后,因投资金额较小,不存在投资项目因市场、技术、财务等因素引致的风险,可能存在经营管理、人力资源整合、政策变化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和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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