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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15—02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平高电气”)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7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李永河、魏光林、李文海、石丹、庞庆平、张建国、徐国政、王天也、李涛九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存在诸多重大不确定因素,延期复牌有利于促使相关各方更加缜密地完成各项工作,更好地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从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8月2日期间(共20天)继续停牌。

  二、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慎决定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与会董事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预计公司无法在包括8月2日当天前的第二次延期复牌的20日内完成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工作,一致同意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尽快审议批准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关于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第三次延期复牌,拟申请时间不超过3个月,即自第二次延期复牌截止日第二天的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11月2日。

  如公司根据实际进展情况预计能在2015年8月3日前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则公司将按相关要求取消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并申请提前复牌。如公司在第三次延期复牌期间仍未能披露发行方案,则公司将在停牌期限届满之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同时披露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公告,并承诺6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

  三、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慎决定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召集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审慎决定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5年7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15—030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高集团”)与实际控制人国家电网公司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于2015年6月22日起停牌,并分别于6月23日、6月30日、7月6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23)、《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25)和《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27)。

  鉴于公司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4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20天,同时,公司拟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事项。

  一、关于延期复牌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7月13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认为,本公司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存在诸多重大不确定因素,延期复牌有利于促使相关各方更加缜密地完成各项工作,更好地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从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8月2日期间(共20天)继续停牌;同意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慎决定第三次延期复牌事项。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

  本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全力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各项工作,主要进展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涉及购买控股股东所持的其控股或合营公司股权,按照有关规定需要进行审计、评估,目前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已在现场进行审计、评估和合法合规调查等工作,由于工作量大,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2、与有关方商谈股权转让事宜尚在进行中

  与所收购股权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正在商谈转让事宜,对方决策周期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3、平高集团出售相关资产尚需履行其股东决策程序

  待相关审计、评估结果出具,平高集团尚须就资产出售事宜履行国家电网、国务院国资委的审批或许可程序。

  4、投资项目审批和备案工作尚在进行中

  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海外工程总承包(EPC)及海外建设工厂等投资项目。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必须向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审批或备案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经济可行性等进行审核。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和办理相关手续。

  三、非公开发行初步方案

  经本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各中介机构的前期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初步拟定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询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平高集团部分经营性资产、海外EPC建设项目配套、海外建设工厂、项目增资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四、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公司董事会要求相关各方尽快完成资产审计、评估及与标的公司相关股东的商谈等工作,督促和协助平高集团尽快完成其出售资产的相关审批程序,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和备案工作,并确定最终方案。

  五、继续停牌天数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4日起继续停牌20天,并在此期间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慎决定最后复牌时间。

  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12 证券简称:平高电气 公告编号:2015-031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30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公司本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30日

  至2015年7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达到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4、出席会议登记时间: 2015年7月29日上午8: 30—11:30,下午15:00—17:30

  5、登记地点: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 0375-3804064,传真:0375-3804464,联系人:仓韬。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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