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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4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设立子公司积极发展环保产业以及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润邦股份,证券代码:002483)自2015年7月8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筹划准备设立子公司、编制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工作,主要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筹划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1,700万份。资金来源为本公司正式员工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的6个月内,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年化预期最低回报率为10%,公司控股股东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对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中员工持有份额的本金回收及不超过10%的年化收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筹划设立子公司积极发展环保产业事项 目前,公司正积极筹划设立子公司的相关事项,推进包括名称预核准等在内的相关工作。初步拟定该子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事项待公司履行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后,公司将进一步发布相关公告披露具体内容。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润邦股份,证券代码:002483)自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2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公司自主行权安排如下: 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为:2015年7月10日至2016年7月9日。 二、公司期权代码:037627;期权简称:金智JLC1;行权价格:7.36元。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可行权期数共为3期,本次行权为第2期行权,本次期权行权涉及人数共134人,截至目前,本期可行权数额为540.05万股。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期限内行权完毕,行权期限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四、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 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五、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卖出所持公司股份6个月内不得行权。上述人员行权后,所行权股份将锁定6个月,并自行权之日起6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全部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 六、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七、其他说明 1、公司已与激励对象就自主行权模式及承办券商的选择达成一致,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2、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股权激励行权事宜,需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5-058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26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5年7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用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300万元的综合授信及用信,授用信期限为12个月,并以下列资产为该笔授用信提供抵押担保:1、位于永安市境内的林地面积22887亩[经三明燕江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明燕林木资产评报字(2015)第012号),评估价值5743.6万元]。2、位于永安市燕江东路50号1幢207室、307-607室住宅、101号店面用房房地产[经三明燕江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明燕房地产评报字[2015]第206号),评估价值1325.8249万元,扣除变现费用后抵押价值为1144.8059万元]。3、位于永安市尼葛村13号永安人造板厂工业用房房地产[经三明燕江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明燕房地产评报字[2015]第205号),评估价值4568.9105万元,扣除变现费用后抵押价值为4056.7778万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5-030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5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2,376.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88%;实现营业利润9,363.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16%;实现利润总额9,552.9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48.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07%。 经营业绩增长的原因主要有: 1、公司加速产品销售结构的调整,提升了毛利率较高的大功率产品的销售比重。 2、加强成本控制,通过产品升级、技术更新,控制成本持续走低。 3、费用管控工作的加强。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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