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7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5-60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015年7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53),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7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目前正在筹划进行处置资产和资产购买等事项。

  一、资产处置交易框架

  1、被处置资产情况:2011年以来,公司开始实施从光伏制造业向光伏电站运营的转型,为提高业务质量,降低公司经营负担,深化公司转型成果,公司计划剥离经营情况不理想的制造业资产苏州爱康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薄膜"),爱康薄膜主要从事EVA胶膜的生产与销售。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初步评估结果,截止2015年5月底,爱康薄膜净资产约26290万元。

  2、交易对手: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

  3、交易方式:公司拟以爱康薄膜经评估的净资产为交易价格的参考依据,将持有爱康薄膜的100%的股权整体转让给爱康实业,爱康实业计划以现金方式收购。

  二、资产购买交易框架

  1、拟购买资产情况:2015年年初以来,公司在筹划设立电站运维公司、金融服务公司、电站分级及评估公司、电站相互保险公司以及售电公司等业务并推进公司的互联网战略。本次拟购买江苏爱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房产")位于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的爱康大厦合计约9500平米的商业房产用于上述公司的经营办公场所;

  2、交易对手:江苏爱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爱康房产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爱康实业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3、交易方式: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爱康房产位于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的爱康大厦合计约9500平米的商业房产。经资产评估机构初步评估,该部分商业房产净值约9500万元。

  三、交易的相关说明

  1、根据评估机构初步评估情况,暂未发现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尚需在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按关联交易程序进行审议和表决,交易能否最终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公司会依法披露;

  3、交易完成后,公司的经营重心将进一步向光伏电站运营及光伏电站相关金融服务领域倾斜。公司光伏电站运营商的定位将更加清晰。交易所剥离业务能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业务质量和盈利水平,交易所得现金净额能进一步支持公司的流动性。

  四、公司股票复牌

  鉴于本次筹划的交易框架已基本确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爱康科技,股票代码:002610)于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5-045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中对2015年半年度经营业绩预计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4,496.71万元至7,708.64万元之间,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在-30%—20%之间。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1、由于公司钢贸业务相关债务人重组未有进展或经营进一步恶化,公司拟进一步计提钢贸业务预付的款项的特别坏账准备。

  公司钢贸业务本期拟计提及累计计提情况见下表:

  ■

  ■

  注:遵义宏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位于遵义县龙坑镇中山社区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48,252平方米)作为担保,抵押给公司。上抵押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大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杭锅江南贸易公司预付货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故未计提坏账准备。

  2、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回收困难,已积极采取诉讼等法律途径,但预计仍会产生部分损失,公司拟对部分应收账款计提特别坏账准备。

  3、公司投资的一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因业主方停产重组而暂停经营,尚无明确复产计划,考虑该项目未来投资收益减少,公司拟对该项目所涉及固定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1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9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已于2015年7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5-042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批2015年度省级

  军民融合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和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科大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大港")收到江苏省军民融合发展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度省级军民融合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计划和补助资金的通知》(苏军民办发[2015]5号)文件。根据上述文件内容,中科大港申报的 "探测与激光制造应用产业化项目"成为2015年度省级军民融合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并获批专项补助资金167万元。

  收到上述补助资金后中科大港将专款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补助资金在项目完工后计入当期损益。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5-35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7月13日,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签订合作意向书,双方拟采取PPP合作方式投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

  2、项目规模:日处理污水规划总规模30万吨,一期建设日处理规模为10万吨。

  3、投资总额:项目一期投资总额约4亿元人民币。

  4、出水水质: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5、项目位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部,规划雁鸣路以东,规划人民东路以南,梅河以西的地块内。

  二、合作模式

  由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航空港区政府指定的单位合作,采取PPP合作方式,双方成立合作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

  三、风险提示

  该意向书是公司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达成的初步合作意向,正式合作协议尚未签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此次对外投资公告披露后,本公司将对重大协议的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24版)
   第A002版:综 合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机 构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基 金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市 场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4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