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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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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756 证券简称:浪潮软件 公告编号:2015-066号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具体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公司股价也出现大幅波动,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及本公司市场形象,公司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的号召,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公司将积极采取如下措施:

  一、股权激励计划

  2015年6月18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5年6月26日,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5年6月26日。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业务、技术、管理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拟于近期推出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为: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8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公司总股本27,874.73万股的1%,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及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孰高的原则确定。

  二、进一步深化创新发展,专注经营,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及时澄清不实传言。

  四、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耐心做好投资者沟通,坚定投资者信心。

  五、公司将密切跟进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项目正在有序推进过程中,公司及券商正在抓紧组织材料,争取早日上报。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管理团队稳定,主营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2015-058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7日起停牌。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拟出售控股子公司烟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房地产")50%股权。目前,有两家公司有意受让大地房地产50%股权,公司正与对方积极商讨并争取尽快确定最终受让方,如达成意向,公司将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截止本公告日,尚无明确结果。

  大地房地产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为104,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开发建设旅游娱乐服务设施及房地产经营,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大地房地产公司章程约定,其董事长由公司委派,董事会成员公司占多数,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大地房地产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80,867.93万元、净资产为110,509.30万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27,562.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117,787.14万元。

  鉴于上述重大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5-063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7月13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公司")的通知,河北公司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河北公司或其子公司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1、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河北公司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并承诺增持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2、增持时间:增持方案自7月10日起2个月内实施。

  3、增持人承诺:所增持股票在增持完成后锁定6个月。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15-027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接到公司股东黄智勇先生关于其股票进行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黄智勇先生分别于2015年5月18日和2015年6月1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40,000股和12,560,000股(共计22,6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

  近日,由于质押股份的市值减少,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黄智勇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946,665股和7,053,335股(共计10,000,000股)股份补充质押给广发证券。本次补充质押交易已于2015年7月8日办理完毕相关手续,补充质押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97%。本次补充质押后,黄智勇先生质押给广发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股份总数为32,600,0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智勇先生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997,848股,占公司总股本6.70%。累计质押股份数为3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2%。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15-045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近期资本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的情况下,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相关文件精神,坚决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一、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公司复牌后的三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额不低于217.80万股,并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公司将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北京嘉和一品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公司继续坚持规范运作,加快转型升级,努力提升公司业绩,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回报社会。

  四、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多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真诚沟通,耐心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公司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努力为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521 股票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15-045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的《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公司2015年1-6月业绩实现盈利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13,874.75万元至16,397.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10%-30%。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因齐峰转债增加财务费用约1455万元,同时因原材料等成本费用的下降,公司降低了产品销售价格,产品价格下降幅度大于成本费用下降幅度。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股票代码:002741 股票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8号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6月2日发布了《光华科技: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号)。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9日、2015年6月16日、2015年6月23日、2015年6月30日、2015年7月7日发布了《光华科技: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号、2015-023号、2015-024号、2015-025号、2015-026号)。

  鉴于公司筹划的该事项仍处在商议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光华科技,证券代码:002741)自2015年7月1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7月14日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5-036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好莱客,证券代码:603898)自2015年7月7日开市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池化工 公告编号:2015-029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5年上半年度,公司进一步加强设备运行及工艺管理,及时对入炉配煤指标进行调整,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并提高产品产量,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较上年同期实现了大幅减亏。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如2015年半年度业绩与本业绩预告公告预计业绩发生较大幅度偏离,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第15号-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及修正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2、2015年半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5-044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具备发行条件情况下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已于2015年5月28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15]MTN149 号《接受注册通知书》文件备案许可,核定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2015年5月11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次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公司于近日发行2015 年中期票据(简称"15张江高科MTN001"),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7月10日划入公司指定账户。本次中期票据发行额为2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年,发行利率为4.29%。

  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公司本部及合并范围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刊登。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5-027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维护市场稳定,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要求,制定如下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

  一、公司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机构最新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探索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公司控股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表示,将认真做好重大事项的筹划工作和履行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承诺,并按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三、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结合公司实际,鼓励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增持或购买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增持股份。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公司将通过互动易平台、电话沟通、报纸、网络等方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增进投资者对公司和市场的认知,树立投资者的信心。

  五、公司将规范运作,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利用有色金属行业周期特点,积极探索并把握并购机会做大做强,增加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以稳定业绩回报投资者,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15-035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立案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赣证调查通字(2014)21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公司于2014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吉证调查字2014002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按期披露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公司于2014年10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吉证调查字201405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过程中,目前尚无新的进展。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如公司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会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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