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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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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15-031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博云新材;证券代码:002297)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 年7月10日、7月13日、7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上述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于2015年7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0,000股(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30)。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的说明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公司2015年1-6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3000万元至-2200万元,截至目前未发现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重大差异。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5-036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27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37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7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22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7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7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

  咨询联系人:周健

  咨询电话:0431-86176789

  传 真:0431-8617678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15044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2. 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

  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项目完成,合并范围发生变更,公司财务部对去年同期数进行了调整。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项目,标的公司四川九洲空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九洲电子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自2015 年4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导致公司利润指标大幅上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预测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具体财务数据将以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38 证券简称:中航动控 公告编号:2015-030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航动控")于2015年7月13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黎明")《关于中航工业黎明增持中航动控股票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2015年7月13日,中航工业黎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66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中航工业黎明增持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734,906,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15%。中航工业黎明若后续继续增持,本次增持完成后的12个月内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本次已增持的股份)。

  二、有关承诺

  本次增持完成后,中航工业黎明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的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5-032

  债券代码:112110 债券简称:12东锆债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方锆业;证券代码:002167)自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东锆债 债券代码:112110 )不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披露的停牌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事项仍处于筹划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刊登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15-037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 002013,证券简称:中航机电)连续三个交易日(7月10日、7月 13日、7 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咨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本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除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中披露的关联方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和2015年7月13日增持公司股份2,845,208股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有其他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7、与本公司有关的情况不存在已发生、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有关重大事项正在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情形;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5-073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方园林",股票代码"002310")于2015年5月2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并于2015年6月2日、6月9日、6月16日、6月24日、7月1日、7月8日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9、2015-061、2015-064、2015-068、2015-071、2015-07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现公司确认,本次停牌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本次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8月14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5年8月14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96 证券简称:中国中期 公告编号:2015-052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15年半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参股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业绩大幅上升,公司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5-048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暨公司

  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7月8日发布了《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工作。经公司研究商定的基本方案摘要如下:

  1、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控股子公司高管及不超过该公司员工总数30%的骨干员工;

  (3)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

  具体参与名单需经董事会确认、监事会核实。

  2、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3、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4、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来源:

  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摩恩电气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初步方案已基本确定,目前正在与券商准备资管计划。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 年7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工作。近期拟将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复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从推出到实施尚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因此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贵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0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 2015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扭亏为盈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15年1-6月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是:

  1、机制糖销售数量增加、成本下降、售价上升,其中销售数量比上年同期增长33.36%,平均售价上升1.21%,平均成本下降5.01%。

  2、文化用纸成本下降、售价上升,其中平均成本比上年同期下降3.62%,平均售价增长1.40%。

  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约161万元,主要是公司加强库存管理,加快了积压品的处理,使得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同比减少。

  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约695万元,主要是本期将不需支付的预计负债1,221万元确认营业外收入,上年同期无发生;上年同期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257.34万元和拆迁赔款收入262.12万元,本期无发生。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根据公司财务会计部门对经营情况初步测算做出,具体数据将在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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