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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5-33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披露了《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拟筹划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23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2015年3月24日2015-02号公告),并于2015年6月9日发布了《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继续停牌公告》(详见公司2015年6月9日2015-26号公告),2015年7月8日发布了《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详见公司2015年7月8日2015-30号公告)。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事项。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正在筹备中,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5-32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类型: 同向大幅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公司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同向大幅下降,主要原因一是去年同期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取得收益;二是报告期内公司电话机销售额及毛利均有所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42 股票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5-053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公司2015年1-6月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万元至0万元,同比上年同期的浮动区间为:-84.5%~100%。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降,毛利率继续下滑,经营状况低于预期。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5-034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场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下午14:00-15:00在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一段5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投资者说明会。公司董事长郭光华先生、财务总监王慧女士、董事会秘书张韬先生及部分投资者出席了本次说明会。公司就近期投资者关注的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方案、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分析及投资者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进行了回答。 二、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1、公司维护股价稳定的措施有哪些? 答:公司控股股东郭光华先生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并适时考虑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公司将继续规范运作,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公司业绩,用实实在在的业绩来回报股东、回报投资者。同时,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交流与互信。 2、公司未来怎么保证投资者的利益? 答:(1)提升盈利水平:通过积极开拓市场、加强技术创新、完善内控体系,降成本等多种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以优良的业绩来回报投资者; (2)完善治理结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尽其责、恪尽职守、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何时进行增持? 答: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股票的董监高人员将适时考虑在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的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4、公司未来有股权激励机制计划吗? 答:公司在未来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如果实施,将在董事会作出相关决策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2015年已过半,公司半年度经营情况如何? 答:公司将于201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敬请到时关注。 三、公司董事长郭光华先生做会议总结性发言 感谢各位投资者在百忙之中参加新华龙现场投资者说明会。希望通过本次互动交流活动,增进与投资者朋友们的相互了解,使大家增加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在此,我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员工,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们的广大投资者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公告编号:2015-040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5年半年度较上年同期大幅度下降的主要原因:受国际油价下跌影响,公司主产品燃料乙醇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核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批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8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君股份")正在筹划收购四川省内军工领域某标的公司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利君股份,证券代码:002651)自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具体情况请参见2015年7月8日本公司发布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鉴于相关事项尚处于筹划过程中,仍存在不确定性,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利君股份,证券代码:002651)将于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尽快推进本次拟收购项目的工作进度,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5-042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地和")通知: 2015年7月13日,世纪地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中的1,00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94%)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其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授信合同》项下义务提供担保,质押期限为一年。以上股份质押已于2015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权存续期自 2015年7月13日起至质权人解除质押止。 截至2015年7月14日,世纪地和持有本公司48,322.62万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5.35%;世纪地和持有本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7,02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59%。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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