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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4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15 年7 月15日开市起复牌。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披露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拟与春和集团有限公司洽谈合作投资刚果(布)钾肥项目相关事宜,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原计划认购春和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加拿大上市Mag Industries Corp.(以下简称"MAG公司")的股份,合作开发刚果(布)钾肥项目。停牌期间,经过与双方的多次沟通比较和反复论证,初步达成共识,公司拟与MAG公司下属巴巴多斯Mag Minerals Inc.(以下简称"MMB公司",MAG公司通过MMB公司持有刚果(布)钾肥项目目标公司90%的股权)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增资、合资等方式,就刚果(布)钾肥项目展开合作。现公司正加快开展对MMB公司的法律、财务等尽职调查工作,将视尽职调查情况论证是否合作或确定合作方案。预计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鉴于此,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 年7 月15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将在此事项明确后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5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积极维护股价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近期国内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公司股价也出现大幅下跌,公司在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的号召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将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通过向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函证,关于近期买卖公司股票的事项,均回复近期未减持公司股票。 二、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2015]51号文件精神,公司控股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我公司股票。同时公司鼓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以传递坚定的信心,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将积极推进与春和集团有限公司洽谈合作投资刚果(布)钾肥项目的事项,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地探索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维护股价稳定的措施。 五、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与互动。 公司将继续坚持诚信经营,规范发展,努力提升公司业绩,优化投资者回报,增加公司长期价值投资的吸引力,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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