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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5-21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引力传媒 股票代码:603598)于2015年7月21日、22日、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得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7月21日、22日、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宜。 2.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2015年7月13日《关于重大事项复牌公告》所公告事项外(相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本公司没有任何其他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新民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0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有序地开展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涉及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已经全面开展,目前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尚不具备出具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条件,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争取不晚于2015年9月17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5-041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太药业,证券代码:002370)自 2015年4月 28日开市起停牌。经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 8月2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8月21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监测 公告编号:2015-048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2015年6月11日召开的2015年第47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获得有条件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核准文件。 因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关于本次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的后续推进安排正在进行协商沟通,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调整,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322;股票简称:理工监测)自2015年7月16日开市起停牌。 截至本公告日,该事项还在进一步论证中。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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