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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5-062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07-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银亿股份,股票代码:000981,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7月21日、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1、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3、2015年6月23日,公司披露了《对外投资公告》等相关公告,披露了公司拟与川山甲集团有限公司及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增资事项的合作协议》事项,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亿元对川山甲供应链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川山甲供应链14.71%股权。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多年来基于大宗物料行业经验的供应链整合能力,通过智慧库存管理服务、智慧采购优化服务、工业品O2O交易平台、供应链金融服务、物联网溯源服务等将业务方向逐渐拓展至辅料业务。 4、2015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859,005,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合计转增1,718,010,4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2,577,015,600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该利润分配预案将以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2015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主要内容如下:2015年6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与关联自然人熊基凯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5,000万股股份转让给熊基凯先生,占银亿股份总股份数的29.10%;同时,银亿控股分别与非关联自然人孔永林、鲁国华、姚佳洪、蒋伟平、张学通、周株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0万股股份转让给前述六方,占银亿股份总股份数的23.28%。 上述银亿控股转让给孔永林、鲁国华、姚佳洪、蒋伟平、张学通、周株军的20,000万股股份已于2015年7月2日完成股份变更登记手续,需转让给一致行动人熊基凯先生的25,000万股股份目前尚在办理过户过程中,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15 年 4 月 21日披露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目前该事项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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