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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5-067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22日,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之联")及控股子公司北京车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网互联")与福建吉诺车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诺股份")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同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概况 作为致力于为广大车主提供优质服务的综合性服务集团和高新技术企业,为了实现产品研发以及客户资源优势互补,荣之联、车网互联、吉诺股份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合作共赢,并于2015年7月22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二、合作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福建吉诺车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邓庆龙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主营业务:专注于汽车后市场服务,以汽车道路救援为切入点并向全方位汽车后市场服务产业延伸,面向全国市场,致力于打造和谐、健康、发展的汽车后市场生态圈,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汽车服务解决方案,形成高度整合的汽车后市场服务闭环。 5、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625号 6、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4年)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1)车友服务平台研发 车友服务平台是吉诺股份拟投资建设的汽车后市场O2O(Online to Offline)服务平台。根据吉诺股份的需求,荣之联和车网互联将结合各自在云计算、电商平台和车联网服务平台及产品的研发经验,为吉诺股份定制开发车友服务平台。 (2)线上平台合作 养车宝是车网互联运营的一款提供一站式养车服务的移动应用,专注为车主提供最透明、最实惠、最便捷的汽车保养服务。吉诺股份旗下的救援业务网络,已覆盖福建省9地市,在省内共设立20余个救援分支机构,拥有救援车辆100余台,做到全省道路救援半小时响应圈。后续吉诺股份和车网互联将积极推动养车宝和吉诺股份救援平台的互相引流工作。 (3)终端合作推广 1)智乘合作推广 智乘是车网互联为新一代车主打造的远程智能车辆控制系统,通过智乘硬件向车主提供远程启动车辆、上锁、落窗、远程鸣笛、闪灯等服务。后续吉诺股份将为智乘硬件的研制、推广免费提供测试车辆,开展市场价格调研,并和车网互联共同制定市场推广及售后服务策略,以联合运营的方式分享市场收益。双方致力于在合作期内共同拓展10万智乘活跃用户。 2)车车通信终端合作推广 车车通信终端通过将无线通信技术应用于车辆间、车辆与设施间,可以便捷高效的实现车辆自组网和车辆间的通信,从而实现多种车辆安全应用。后续三方将共同推进车车通信终端的研发及推广。 3)乐乘盒子合作推广 乐乘盒子是一款车载OBD终端,通过乐乘盒子可以从车辆的OBD接口获取车辆数据,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后,可以实现数据监控、故障告警、行程评分等功能。后续荣之联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提供给吉诺股份免费的乐乘盒子使用权、物料支持,车网互联为吉诺股份提供技术支持及人员培训支持。三方致力于在合作期内共同拓展20万乐乘活跃用户。 2、合作期限: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三方对合同执行无异议,且无书面通知协议终止的,本协议自动顺延十二个月。 3、合作机制:三方建立合作交流和信息共享机制。 4、知识产权:三方均确认,三方在合作中使用的产品、技术等均不侵犯第四方知识产权,若因此导致侵权的,需要由侵权方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三方各自原有的知识产权和实现技巧属各自所有,合作并不构成一方知识产权向另一方的转移或者授权;三方在具体项目合作中产生的知识产权由三方另行协商确定产权归属及分配。 5、签署时间:2015年7月22日 6、协议生效条件和时间: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签署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公司的人员、技术均能够保证协议的顺利履行。 2、上述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各方在车联网领域建立密切的战略合作关系,进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协议的履行将对公司在车联网领域的用户拓展及车联网数据服务业务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金额以经审计数据为准。 3、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上述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的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5-049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 9 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聘请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委派李中先生、水向东先生为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后由水向东先生变更为张磊先生,李中先生变更为谢胜军先生),持续督导期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太平洋证券持续督导期结束后继续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近日收到太平洋证券《关于更换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报告》,原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谢胜军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有关保荐代表人的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太平洋证券决定指派鞠卉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谢胜军先生的工作,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张磊先生和鞠卉女士。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鞠卉简历: 鞠卉,经济学硕士,注册保荐代表人。 现任太平洋证券投资银行业务二部董事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了南威软件、瑞和股份、南大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丽鹏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7月2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万马股份"(股票代码002276)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万马股份"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4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5-36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35),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公告落款时间误写为"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现更正为"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将认真吸取教训,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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