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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ST金路 公告编号:临2015-56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510,证券简称:*ST金路)于2015年7月22日、7月23日、7月24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除已披露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局确认,除目前正在推进的重大资产重组外,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局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相关文件,报告书中"重大风险提示"和第十五节"风险因素"等内容详细披露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披露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净利润约-7,000万元至-8,0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约-0.1149 元至-0.1313 元(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2015年1-6月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 3.公司董事局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刊登的公司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5-38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 截止2015年7月24日,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近期,公司与国内专业从事功率半导体产品研发制造的某企业(以下简称"该企业")签订了"IGBT"业务合作的意向性协议,双方就IGBT、VDMOS(垂直双扩散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业务开展合作,合作方式为振华科技收购该企业IGBT、VDMOS业务相关资产或双方合资成立公司联合经营。双方商定,将择机作进一步沟通,明确合作方式,使项目尽快进入实质性阶段。此意向性协议的签订,对加快公司半导体业务转型升级,增强公司发展后劲,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谋取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内容详见2015年7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35)。 (三)公司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00万元至8,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至12%。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公司高新电子业务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此预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预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5-036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人人乐,证券代码:002336)自2015年6月8日下午13:00起停牌,2015年6月9日披露了《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并于2015年6月13日、2015年6月23日、2015年6月29日、2015年7月3日、2015年7月13日、2015年7月20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各项工作正在积极筹备中,尚未全部完成,无法满足信息披露及复牌的要求,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尽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申请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关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内基金简称变更的 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份额简称: 双禧100,基金代码:162509),成立日期为2010年4月16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双禧 A",代码150012)及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双禧 B",代码150013)于2010年6月18日上市交易。 为使本基金的基金简称能够充分体现本基金的产品特征,同时更便于投资者理解,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27日起将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变更为"中证100A",B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变更为"中证100B",基金代码保持不变。本公司将在最近一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时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次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编号:2015-045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7月24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郭键娴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郭键娴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自其辞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起生效)。郭键娴女士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在此,公司董事会对郭键娴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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