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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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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15-073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5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实现营业总收入203,868,041.2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30%,营业利润60,093,104.1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44%,利润总额77,813,532.7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9,956,476.5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63%。主要原因为:

  (1)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购买事项。西藏山南东方龙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龙辉”)和上海微距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微距”)自2015年6月起的业绩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东方龙辉和上海微距业绩状况良好,增厚公司2015年半年度净利润,两公司合计可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增加约814万元净利润。

  公司于2014年7月14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光线影视策划有限公司(以下“浙江光线”)和上海胜盟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胜盟”)事项。浙江光线和上海胜盟自2014年7月起的业绩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报告期内,分别为上市公司贡献约1,000万净利润,合计为上市公司贡献约2,000万的净利润。

  (2)公司收购浙江光线、上海胜盟、东方龙辉、上海微距后,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广告资源得到充分发掘。因此,2015年上半年公司广告业务板块收入大幅增长,广告业务产生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应增加。

  (3)报告期内,公司新剧《大玉儿传奇》、《地雷英雄传》取得发行许可证并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从而使公司2015第二季度电视剧业务产生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较多。

  2、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95,249.28万元,比期初增长41.57%。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增加,以及公司于报告期内收购东方龙辉和上海微距所致。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0,108.50万元,比期初增长5.87%,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增加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2015年4月28日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对2015年半年度的业绩预计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编号:2015-027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7月30日(星期四)14:30起,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交易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5年7月29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7月30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533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毕为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34,129,4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63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34,119,4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62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1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1名董事人选的议案,选举王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根据表决结果,选举王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负责人:麻云燕;

  见证律师:麻云燕、石之恒。

  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 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5-055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5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631,498,819.6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649,382.07元,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增幅为102.87%。公司经营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14年9月份,公司完成了对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全部收购和工商变更手续,自2014年四季度开始,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导致公司利润构成和来源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为2,554,246,237.86元,较年初增长7.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054,041,510.31元,较年初增长4.09%;股本为569,161,910.00股,较年初增长105.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61元,较年初减少49.30%,上述指标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进行了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在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的2015年1-6月预计业绩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5-079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15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

  二、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2、与上年同期相比,报告期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0.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了3.18%。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9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5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的要求,2014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310,000,000(155,000,000*2)股计算。

  2、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1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1亿元,同比增长0.04%;营业利润5,266.98万元,同比减少8.64%;净利润4,528.53万元,同比减少14.6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市场营销策略,积极开拓市场,调整产品结构,营业收入同比基本持平,期间费用同比增长5.66%,应收账款增加,导致资产减值准备增加207.50万元,同比增长46.11%,营业利润同比减少8.64%。报告期收到政府补贴372.28万元,相对去年同期减少504.68万元,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53.66%,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同比分别减少13.84%和14.61%。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4.61亿元,比期初增长6.1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15亿元,比期初增长4.1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31元,比期初下降47.86%。

  三、与前次业绩预告的差异说明

  公司2015年一季度度业绩预告公告中对2015年半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20%-10%。公司本次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业绩预计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施能坑先生、财务负责人张健群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秀梅女士签字并盖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7 月30日

  股票代码:002033 股票简称:丽江旅游 公告编号:2015027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5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注:以上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业绩的简要说明

  2015年1-6月,公司三条索道共接待游客 164.33万人次,同比增长13.28%,公司索道接待游客数的增长主要来自于玉龙雪山索道,玉龙雪山索道接待游客93.96万人次,同比增长56.54 %;云杉坪索道接待游客65.78万人次,同比下降 17.18%;牦牛坪索道接待游客 4.59万人次,同比下降18.25%。2015年1-6月,和府酒店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99.14万元,同比下降17.50%;印象旅游实现营业收入10,890.56万元,同比下降1.11%,实现净利润5,240.98万元,同比下降16.82%。玉龙雪山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实现扭亏。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总收入35,037.31万元,同比增长7.0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91.09万元,同比增长29.21%。

  2、财务情况说明及变动幅度超过30%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422,685,163.00 元,比年初增长50%,每股净资产比年初下降30.8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5股派1.2元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不适用

  四、业绩泄漏原因和股价异动情况分析

  不适用

  五、其他说明

  无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5-04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1,592,107,3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9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8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8月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8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8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需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10.50元/股,(调整前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请参阅公司于2015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8层

  咨询联系人:唐智乐 王阳

  咨询电话:0755-25170382

  传真电话:0755-25170300

  九、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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