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宁波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 并开通基金定投、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5年8月7日起,本公司新增宁波银行为代销机构。具体适用基金:
自2015年8月7日起,投资者可在宁波银行的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全部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 本公司将同时在宁波银行开通指定基金的定投、转换业务,具体如下: 1、基金定投业务 自2015年8月7日起,投资者可在宁波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目前,投资者在宁波银行申请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200元(含)。 2、基金转换业务 自2015年8月7日起,投资者可在宁波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前述除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其他上述基金,以及与已代销的本公司的可参与转换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重要提示: 1、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型基金,目前均处于封闭期,其开放日以及开放日办理申购、赎回、定投与转换等相关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处在募集期,暂未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事宜见本公司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业务开始或结束办理的具体时间及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4、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4或前往其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www.nbcb.com.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基于天相中盘指数和天相小盘指数终止发布的情况,为了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变更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11,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相应条款。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自2015年8月7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天相中盘指数、天相小盘指数以及中证全债指数的加权指数,即:(60%×天相中盘指数+40%×天相小盘指数)×80%+20%×中证全债指数”,变更为“中证7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修改 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中,“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 六、业绩比较基准”,原内容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天相中盘指数、天相小盘指数以及中证全债指数的加权指数,即: (60%×天相中盘指数+40%×天相小盘指数)×80%+20%×中证全债指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修改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7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上述变更事项对本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将在今后发布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相应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七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