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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近年来,公司所处矿用隔爆型变压器行业景气度下降,整体盈利能力极不稳定,为确保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和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积极启动并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策略,以期全面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保护中小股东利益。2015年5月21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条件通过。2015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及向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32号)。 2015年上半年,公司下游行业景气度持续低迷,公司产品市场需求未有明显的改善,行业竞争激烈,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6,276,501.81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12%;实现净利润5,185,639.35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6.07%。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7日 证券简称:中联电气 证券代码:002323 公告编号:2015-060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日以章程规定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陈定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通讯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7日 证券简称:中联电气 证券代码:002323 公告编号:2015-061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日以章程规定方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8月6日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陈文勇先生主持,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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