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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15-027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6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发投公司")通知,企发投公司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600336增持1号-建设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了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8月6日,企发投公司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600336增持1号-建设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了本公司股份943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4%,增持金额652.51万元。本次增持前,企发投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49908617股,占总股本的36.64%;本次增持后,企发投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50851717股,占总股本的36.78%。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等原因,企发投公司制定了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具体详见本公司2015年7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2015-025)。 三、企发投公司本次增持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四、企发投公司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持续关注企发投公司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编号:2015-070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2015年7月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的第三大股东,本公司持有广发证券686,754,216股,占其总股本9.01%。本公司采用权益法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根据《关于修改<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0]20号)的要求,广发证券在向监管部门报送综合监管报表的同时,应当公开披露广发证券月度经营情况主要财务信息以及广发证券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财务信息。 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广发证券母公司及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2015年7月经营情况主要相关财务数据披露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详见广发证券的相关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因广发证券未提供合并报表财务数据,故本公司无法估算上述数据对公司投资收益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0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8月4日、5日及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的重大事宜。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6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交易于最近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最近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宜。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价、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7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5-042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方钽业,证券代码:000962)自 2015年 8 月 7日开市起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5-052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发行不超过 12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17号文核准。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2亿元。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6日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50%。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5 年 8 月7日至2015 年8月10日面向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 2015 年8月 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5-039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收购金融行业某公司股权事项,于2015年7月31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浙江美大,股票代码:002677)于2015年7 月31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 目前,公司正全力推进该收购事项,积极与有关各方进行讨论和协商。鉴于双方还在商谈该收购事项,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浙江美大,股票代码:002677)于2015年8月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该重大事项,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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