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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中证基建工程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公告送出日期: 2015年8月7日 2015-08-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公告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 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50万;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用基金财产支付。 (2)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xcfunds.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查询认购确认情况;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10个工作日后通过上述方式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3)本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将在开始办理份额配对转换前2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拟在基金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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