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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5-064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利得")于近日收到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转递的广西田阳中金金业有限公司就(2014)浙嘉商初字第 11 号一案《上诉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参见公司于2014年9月13日发布的公司与广西地博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鑫鑫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孙文忠、施琴芳、广西田阳中金金业有限公司新增资本认购纠纷一案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57,内容详见2014年9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案件进展情况 1、一审审理结果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作出(2014)浙嘉商初字第 11 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广西鑫鑫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孙文忠、施琴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98280000元,用于受让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地博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3%的股份; (二)、广西鑫鑫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孙文忠、施琴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9828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1.95倍,从2014年9月11日起计算至实际偿清之日止); (三)、广西田阳中金金业有限公司对广西鑫鑫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孙文忠、施琴芳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2、二审进展情况 公司已提出上诉,并刊登《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近日公司收到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转递的广西田阳中金金业有限公司的《上诉状》,上诉人提出如下上诉请求: (一)、撤销(2014)浙嘉商初字第11号判决第三项改判上诉人无需对广西鑫鑫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孙文忠、施琴芳对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应付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地博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鑫鑫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孙文忠、施琴芳)承担。 目前,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暂无审理结果。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刚进入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程序,目前尚不能确定二审审理结果,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最终影响。 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诉状》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4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 8月6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5日(星期三)-2015 年8月6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6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5日下午 15:00-2015 年8月6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扬州市江都经济开发区三江大道 8 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国权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4名,代表股东15人,代表股份196,261,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95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2名,代表股东13人,代表股份 196,239,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89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在任董事7人,其中董事于国权、周汝祥、于国庆,独立董事杨光亮、李钟华、冯巧根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董事黄南章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于国权出席会议,并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公司在任3名监事均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96,261,560股,赞成票股份数为196,239,960股,反对票股份数为21,600股,弃权票股份数为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890%。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建文、钱松军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5-057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主要财务信息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10年修订),现披露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公司)初步核算的2015年7月主要财务数据。 提请关注事项如下: 1、披露范围:西南证券母公司财务数据。 2、相关数据未经审计,且为非合并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西南证券2015年7月主要财务数据表(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15-044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7日开市时起停牌,待公司收到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后公告并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7日 证券代码:华电国际 证券简称:600027 公告编号:2015-033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上半年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本公司2015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25%-35%。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678,109千元。 (二)每股收益:人民币0.363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本公司2015年上半年的盈利与2014年同期相比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发电燃煤价格同比下降。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初步核算的数据,未经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本公司正式披露的2015年中期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6日 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15-068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15年8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15年8月6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15年8月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五年八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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