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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15-69号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3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合计不超过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用于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仅限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包括以股票、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 3月 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司于2015年8月7日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长安信托?汉长安城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长安信托?汉长安城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编码:信集汉城15110414

  3、产品类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币种:人民币

  5、投资范围:信托资金受让丰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西安汉长安城投资有限公司40%的股权及向西安汉长安城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6、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

  7、预期年化收益率: 9.65% /年

  8、产品收益起计日:2015年8月11日

  9、产品期限:不超过365天(按实际认购天数计算)。

  10、信托利益分配:信托计划到期时支付。

  1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2、受托人介绍

  名称: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成程

  总 裁:崔进才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23-24层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23-24层

  联系方式:029-87990899

  传真:029-68682248

  1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

  1、法律政策与市场风险

  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以及经济周期的变化等因素,可能对信托财产收益产生影响。如因政策出现调整,受托人有权提前终止信托。

  2、信用风险

  如股权受让方因各种原因未按约定履行股权转让价款支付义务,将对信托利益的实现产生较大影响。

  3、流动性风险

  信托期限内,如股权受让方未按约定履行股权转让价款支付义务,受托人行使权利等需要一定时间,可能无法及时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4、管理风险

  由于受托人的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以及受托人无法有效监控的交易主体的违约行为,可能会影响受托人在管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对相关信息的占有和经济形势的判断,从而影响信托利益的实现。

  5、无实物资产抵押的风险

  本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为受让目标公司股权及向目标公司增资,信托期间由股权受让方受让受托人所持标的股权,无任何实物资产抵质押,如果信托期限内股权受让方未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受托人无法通过处置抵质押物等方式获取信托收益。

  6、股权退出风险

  在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如股权受让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受让受托人所持标的股权、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则受托人所持标的股权不能按时退出,将影响信托利益的实现。

  7、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

  直接或间接因受托人所不能控制的情况、环境导致受托人延迟或未能履行义务,或因前述情况、环境直接或间接导致信托财产损失的风险。该等情况、环境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限制、电子或机械设备或通讯线路失灵、电话或其它接收系统出现问题、盗窃、战争、罢工、社会骚乱、恐怖活动、自然灾害等。

  三、风险应对措施

  1、受托人向标的公司委派董事。

  2、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Ⅰ》的同时,已签订未央区回购的《股权转让合同Ⅱ》。

  3、受托人与未央区签订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支付协议。

  4、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

  5、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

  6、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7、公司委托理财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及损益情况。

  四、 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且尚未到期的余额共计 44000万元(含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30000万元及本次购买的 4000 万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长安信托?汉长安城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

  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5-068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可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该事项已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 2015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

  根据上述决议,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一份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具体如下:

  一、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与浦发银行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1号

  2、产品代码:2101137331

  3、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

  4、投资标的:本理财产品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对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评级在A-(含)以上评级)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类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存放同业以及信贷资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等

  5、本产品收益计算方式为:

  该笔投资的理财产品份额×1元×产品收益率×投资期限÷365

  6、预期年化收益率:3.70%

  7、投资期限:30天

  8、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

  9、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二、本次购买的浦发银行理财产品风险

  本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风险:

  1. 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 市场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 延迟兑付风险:在本合同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分配时,如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甲方面临理财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 流动性风险:甲方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5. 再投资风险:乙方可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甲方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 募集失败风险:在募集期,鉴于市场风险或本产品募集资金数额未达到最低募集规模等原因,该产品有可能出现募集失败的风险。

  7. 信息传递风险: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甲方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甲方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甲方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甲方自行承担。

  8. 不可抗力风险:如果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所需资金不受影响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较短,公司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在保本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含本次),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

  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共计为16,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6.0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3%。

  五、备查文件

  《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财富班车1号)》。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5-05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关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持续增持公司股票及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该等公告披露了本公司控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015年7月15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长王传福先生已经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完成第一次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增持金额约人民币1200.55万元。

  王传福先生第二次增持计划拟自2015年7月13日起一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票人民币2亿元,由于增持资金筹集及成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需要时间,作为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两地上市的公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审议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王传福先生需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15)340号),在刊发半年度业绩日期之前3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的股票及任何证券,因此王传福先生截止目前尚未完成第二次增持计划,王传福先生拟将在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后1个月内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完成第二次增持计划。

  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5日期间,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经胜先生、李柯女士、廉玉波先生、刘焕明先生、张金涛先生、罗红斌先生、李黔先生、周亚琳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完成增持本公司股票的计划,增持金额共计约人民币1515.96万元。

  2015年7月15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何龙先生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完成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金额约人民币200.19万元。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ST国通 公告编号:2015-021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接到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为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进展,减少管理层级,经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将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1,997,360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给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述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11,997,360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43%,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国有独资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合肥市庐阳区庐阳工业园区工投研发楼14-15层

  3、法定代表人:雍凤山

  4、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经营范围: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资产管理,产(股)权转让和受让,实业投资,权益性投资,债务性投资,资产重组,出让,兼并,租赁与收购,企业和资产托管,理财顾问,投资咨询,企业策划,非融资性担保服务

  7、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1日,由原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和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并组建,是合肥市产业投融资和创新推进的国有资本营运公司,其拥有全资子公司20家,控股子公司3家,参股公司19家(其中上市公司9家),主要业务板块涵盖七个领域:一是以工业地产公司、地方铁路建设运营为代表的都市产业园开发及配套建设,二是以国风塑业(000859)以及参股的惠而浦(600983)、江淮汽车(600418)、国通管业(600444)、美菱电器(000521)、安利股份(300218)等上市公司为代表的现代制造业;三是以基金管理、风险投资、融资担保、资产管理为代表的泛金融服务业;四是以吴山固废为代表的环保产业;五是以电影公司、教育投资、梅山饭店为主的文化、教育和服务业;六是以创新院公司为代表的孵化平台;七是市属重大项目投资配套项目。截至2015年3月末,其资产总额 276.52亿元,负债总额150.67亿元,所有者权益125.85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24.78亿元。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该无偿划转事宜尚须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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