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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5年1-6月份,我国汽车行业共销售各类汽车1185.03万辆,同比增长1.43%,其中,乘用车销售1009.56万辆,同比增长4.80%;商用车销售175.47万辆,同比下降14.41%(数据来源于中汽协)。在行业增速放缓、竞争加剧等背景下,公司积极进行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整体销量逆势增长,1-6月份公司累计销售各类汽车及底盘292290辆,同比增长16.02%,其中SUV畅销110527辆,同比增长535.80%,纯电动轿车销售2692辆,同比增长470%。 2015年1-6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5.17亿元,同比增长14.55%,由于结构优化调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7亿元,同比增长31.79%。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以战略为导向,以发展为主线,以变革为动力”,努力打造有效益、有技术、有品质、有特色、有规模的优秀企业。公司2015年上半年顺利完成吸收合并江汽集团,通过管理层间接持股,实现股权多元化、核心人才队伍稳定化和经营机制市场化,同时减少了关联交易,实现了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报告期内,公司易驾SUV瑞风S3持续热销,上半年累计销售91856辆,同比增长890.81%,稳居小型SUV销量冠军,搭载“白金传动系”1.5TGDI+DCT的乐驾SUV新款瑞风S5今年3月底成功上市,新品瑞风S2也将很快投放市场,公司SUV产品型谱更加丰富,整体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公司轻卡已全面切换至国四新品,目前,国四轻卡稳步上量,其中高端帅铃上半年逆势增长,同时,公司还启动了对国五技术及产品的规划布局,加速推进部分国五动力的量产,公司将继续抓住排放升级这一契机,通过高效节能环保技术和优势产品,努力抢占轻卡高端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国际业务表现较好,上半年累计出口39231辆,逆势增长40.88%,其中乘用车出口超过25000辆,增速高达86%,主要源于伊朗等重点市场的突破,江淮汽车已经快速崛起为当地第二大中国汽车品牌。 2015年1-6月份,公司销售纯电动轿车2692辆,同比增长470%,已经超过去年全年水平,6月份单月销量更是突破1000辆。作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先行者,公司已开发出五代纯电动轿车产品,其中公司首款正向研发的代表国内纯电动轿车最高研发水准的第五代纯电动车——IEV5自2015年1季度投放市场以来就一直供不应求。2010年至今,公司已连续多年创造行业内纯电动轿车示范运行的最大规模,累计推出纯电动轿车超过10,000辆,行使里程累计超过2亿多公里,公司已积累了良好的市场基础,形成了独特的技术优势。 新能源作为公司核心战略业务,公司将继续加大投入,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在乘用车和商用车领域打造新能源核心竞争优势和领先优势。公司坚持“细分市场聚焦+优势资源整合”的策略,一方面充分发挥公司在新能源尤其是纯电动领域的平台资源和技术储备,同时结合公司在传统汽车细分市场的比较优势,加快在产品线方面的横向布局,并努力打造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细分市场的龙头地位,通过轿车、SUV、轻商、客车、MPV等五大系列产品,在公共服务领域、私人消费市场、市政环卫及城市物流、公交及客运市场等领域发展新能源业务,公司还准备通过定向增发募资不超过45亿元主要投向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项目及相关核心零部件项目,根据新能源汽车业务发展战略:到2025年,江淮新能源汽车总产销量将占江淮总产销量的30%以上,届时将形成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经销商现汇回款比例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投资支付金额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减少以及承兑保证金减少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2015年1月12日,公司吸收合并江汽集团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2015年4月27日,公司完成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份变更登记,标志着公司吸收合并江汽集团已顺利完成。 (2)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5年上半年,公司销售各类汽车及底盘29.23万辆,完成年度目标的58.46%,实现销售收入235.17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63.56%。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管理优势 公司2015年上半年顺利完成吸收合并江汽集团,通过管理层持股,实现股权多元化、核心人才队伍稳定化和经营机制市场化,同时减少了关联交易,实现了资源共享和协同效应。 2、细分市场领先优势 2015年上半年,瑞风S3销售91856辆,同比增长890.81%,稳居小型SUV销量冠军。轻卡销量继续保持行业第二,出口第一。 3、自主创新和技术开发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搭载“白金传动系”1.5TGDI+DCT的二代瑞风S5成功上市,标志着公司在核心动力总成方面的核心技术获得市场认可,公司还推出瑞风M3、皮卡T6等重量级新品,彰显公司在自主创新和技术开发的核心竞争优势。 4、新能源车先发优势@????2015年1-6月公司新能源电动车销售2692辆,6月份当月销量超过千台,尤其五代纯电动汽车自上市以来供不应求,继续保持在全国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的领先地位。 (四)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详见2015年半年度报告之合并报表项目注释(12)。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元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由于本公司吸收合并江汽集团,2015年4月14日,原江汽集团持有的安凯客车14420万股的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占安凯客车总股本的20.73%,公司成为安凯客车的控股股东。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的说明 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总余额不超过28亿元,截止报告期末,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符合决议规定。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详见财务会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3.2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5年5月28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2015年7月10日,公司刊登《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并按照规定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5%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即扣税后每10股派1.045元,股权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QFII、香港投资者每10股派0.99元;对于机构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每10股1.1元,共计派发股利160,955,632.31元。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3.3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 2015年6月29 日,公司召开五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变更新能源汽车补贴会计确认方式。 本次会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大力发展,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制定发布了《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财建【2010】230号、《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以及《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11号文件,各相关省市地区也相继制定和发布了相关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政策文件中对补贴资金的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申领方式以及拨付方式均有规定。 我公司自2010年开始生产并销售新能源汽车,截止2014年累计销售新能源汽车7519辆,占整车销量0.32%,累计收到新能源汽车政府补贴资金3.69亿元,由于前期规模较小以及地方政府补贴政策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收到政府补助资金的当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随着公司第五代电动车的量产,新能源汽车的生产和销售更趋商业化,销量大幅提升,各地区的补助政策也趋于确定,但补助资金到账时间滞后于车辆销售时间,且一般为集中拨付,为提供与当期经营成果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将原公司在收到政府补贴资金的当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变更为在车辆销售时,将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计入当期损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对2010-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其他应收款、递延所得税负债、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营业外收入、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以及净利润项目产生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2015年8月10日,公司召开六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公司变更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本次变更后公司应收款项的会计估计新增“新能源汽车补贴无风险款项”的信用风险组合并不计提坏账准备。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2015年本公司对新能源汽车补贴会计确认方式进行变更,由在收到补助资金的当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变更为在车辆销售时,将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计入当期损益。按此方式确认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属于按特定标准补助的政策性补助资金,没有收回的风险,因此针对本公司确认新能源汽车补贴产生的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损益以及其他各项目无影响。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2)本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期新增子公司: ■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长:安进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名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5-051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六届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5名监事全部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公司监事依法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对公司确认新能源汽车补贴产生的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是公司结合实际做出的合理调整,实施此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名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5-053 江淮汽车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办理 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专用车有限公司、安徽江汽物流有限公司、合肥和瑞出租车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814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确保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凯客车”)、安徽江淮专用车有限公司(简称“江淮专用车”)、安徽江汽物流有限公司(简称“江汽物流”)、合肥和瑞出租车有限公司(简称“和瑞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814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业务,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期限1-2年,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合肥和瑞出租车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合肥和瑞出租车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 3.成立日期:2009年4月30日 4.注册资本:1200万元 5.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线束(零部件)生产加工、出租客运(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汽车配件销售、二类机动车维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小型车辆维修);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及收费。 6.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江汽物流25%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持有江汽物流75%股权,江汽物流持有和瑞公司100%股权。 7.主要财务数据:2014年末资产总额29,777.57万元,负债总额26,569.0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3,590.03万元、银行贷款4,979.00万元,净资产3,208.52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0,669.53万元,实现净利润2,577.55万元。2015年6月末资产总额33,433.32万元,负债总额29,816.7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4,897.33万元、银行贷款4,923.38万元,净资产3,616.61万元;2015年1-6月份实现营业总收入5,520.62万元,实现净利润842.98万元。 (二)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葛淝路1号 3.成立日期:1997年7月22日 4.注册资本:69,556.5603万元 5.经营范围:客车、底盘生产、销售,汽车配件销售;汽车设计、维修、咨询、试验;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以及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房产、设备租赁。 6.与本公司关系:安凯客车系深交所上市公司,本公司是安凯客车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1.13% 7.主要财务数据:2014年末资产总额335,821.80万元,负债总额215,224.5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90,505.08万元、银行贷款22,100.00万元,净资产120,597.24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71,870.88万元,实现净利润48.40万元。2015年6月末资产总额398,501.13万元,负债总额272,483.7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48,845.94万元、银行贷款65,100.00万元,净资产126,017.41万元;2015年1-6月份实现营业总收入114,308.99万元,实现净利润5,189.14万元。 (三)安徽江汽物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江汽物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蓬路1325号 3.成立日期:2003年1月20日 4.注册资本:6,800万元 5.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汽车修理,商品车接送,仓储,停车服务,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租赁 6.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江汽物流2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持有江汽物流75%股权 7.主要财务数据:2014年末资产总额54,187.98万元,负债总额33,198.4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3,198.44万元,净资产20,989.54万元;2014年末实现营业总收入71,473.38万元,实现净利润4,903.00万元。2015年6月末资产总额55,543.87万元,负债总额30,725.1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0,725.14万元,净资产24,818.73万元;2015年1-6月份实现营业总收入42,984.75万元,实现净利润3,536.23万元。 (四)安徽江淮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江淮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工业园内 3.成立日期:2004年9月9日 4.注册资本:7,6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改装车、汽车零部件、汽车总成生产、销售、服务,机械产品加工;进出口业务,汽车(除小汽车)销售;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研制,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进出口及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器设备、零部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6.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56%股权,安徽全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4%股权 7.主要财务数据:2014年末资产总额49,360.40万元,负债总额39,904.6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8,418.40万元、银行贷款500万元,净资产9,455.80万元。2014年末实现营业总收入54,005.50万元,实现净利润892.40万元。2015年6月末资产总额43,233.80万元,负债总额34,224.3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2,754.70万元、银行贷款500万元,净资产9,009.50万元。2015年1-6月份实现营业总收入26,009.00万元,实现净利润-71.8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未来发展较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偿还债务能力,且公司为其控股股东,能有效控制风险。因此,为促进这四家控股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其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上述四家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51,72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64%,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名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5-052 江淮汽车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总资产、损益以及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概述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变更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2015年8月10日,公司召开六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本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日期:2015年1月1日 2、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2015年本公司对新能源汽车补贴会计确认方式进行变更,由在收到补助资金的当期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变更为在车辆销售时,将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计入当期损益。按此方式确认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属于按特定标准补助的政策性补助资金,没有收回的风险,因此针对本公司确认新能源汽车补贴产生的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3、变更后与变更前公司应收款项会计估计比较: 本次变更后公司应收款项的会计估计新增“新能源汽车补贴无风险款项”的信用风险组合并不计提坏账准备。 本次变更后公司应收款项的会计估计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本公司将1,000万元以上应收账款,500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对单项金额重大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组合2:应收新能源汽车补贴无风险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1:账龄分析法。 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 ■ 组合2: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应收新能源汽车补贴不计提坏账准备。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 坏账准备的计提办法: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损益以及其他各项目无影响。 5、因公司自2015年开始采取在车辆销售时确认新能源汽车补贴产生应收款项,因此本次会计变更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净资产、总资产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对公司确认新能源汽车补贴产生的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是公司结合实际做出的合理调整,实施此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 报备文件: (一)六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六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15-054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28日 上午9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28日 至2015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刊登于2015年8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江淮汽车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1—62296835、62296837 联系传真:0551—62296837 邮编:230022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5-050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六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11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通过会签、传真等方式审议表决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在北京设立新能源销售子公司的议案》; 为支持新能源业务发展,公司拟在北京设立新能源销售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名称暂定为北京江淮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主营汽车销售、汽车服务等相关业务。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详见《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临2015-052)》;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5-053)》;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054)。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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