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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面对国家宏观经济调整、医改政策相继出台等市场环境变化,积极寻求新的发展机遇,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保证公司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打造人参全产业链”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人参种植、人参加工、药品、人参保健品和食品、化妆品、蜂制品等各大板块的协同效应,促进各板块共同发展。人参种植板块在上半年主要完成了2800余亩的土地租赁工作;人参加工板块现已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9,363.86万元,实现净利润1837.01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33.27%,同时困扰人参饮片加工项目的土地问题有望在8月得到解决,预计8月下旬开始动工建设;药品板块中的拳头产品振源胶囊和心悦胶囊上半年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主要针剂品种生脉注射液和清开灵注射液由于各地招标工作延后及控制“药占比”政策的执行导致销售收入较同期有所下降,公司现已充分做好了应对未来各地区招标工作的准备,销售情况有望在下半年得到改善;人参保健品和食品板块在上半年完成了4个产品的备案工作,使备案产品总数达到38个,并在6月份取得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化妆品板块在2015年3月份开始正式对外销售,作为人参产业链的新生力量,该板块得到了公司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板块报告期实现销售收入3,196.36万元,同时申报的特许经营备案许可于6月9日通过了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公室的审核,进一步扩宽了该板块的销售渠道;蜂制品板块在报告期内继续大力推进销售渠道建设工作,线下已与吉林省和辽宁省部分大型商超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线上正在筹划与天猫、京东的合作事宜。 2015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575.79万元,同比增长33.69%;实现净利润5,522.06万元,同比增长13.34%;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18.56万元,同比13.04%。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 张益胜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5-034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电话、传真、邮件的方式于2015年7月31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益胜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提供了所需流动资金。该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预计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节约财务费用约510万元。该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方案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5-035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电话的方式于2015年7月31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波华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相符,所披露的情况真实、准确、完整。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5-037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盛药业”或“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94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9.9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1,2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9,221,172.21元,超募资金总额为762,893,772.21元。 根据公司2011年4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6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7,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根据2011年8月19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人参饮片加工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2,338.6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及“人参饮片加工项目”。 根据2011年10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入股集安市永泰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58.24万元投资入股集安市永泰蜂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2014年4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投资设立了吉林省益盛汉参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2014年8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5年8月5日将上述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公司2014年12月23日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偿还银行借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192.54万元偿还银行借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目前,公司未安排使用超募资金的余额为10,000.00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和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产品研发及原材料采购等资金的投入越来越大,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方案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预计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节约财务费用约510万元。 三、相关承诺内容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提供了所需流动资金。该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从内容和程序上,该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方案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益盛药业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符合具体法规的说明: 1、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经核查,除已完成和终止的项目外,益盛药业其余在建项目投资额度均得到合理安排。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10,000万元,之前一直为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因此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已归还。 3、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4、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已经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基于上述意见,本保荐机构对益盛药业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表示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关于益盛药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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