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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5-55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8-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公司2015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于2015年8月17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8月17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8月16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8月1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如下: 1、关于修订《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A+H股)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A+H股)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A+H股)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A+H股)的议案 5、关于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6、关于同意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的议案(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7、关于同意签署并授权董事会修改公司2015-2017年经常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第1项议案将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第9项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并实行累积投票制。 (三)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2015年7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15-49)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等。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日期及时间: 2015 年 8月14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 2015 年8 月17日上午 9∶30-11∶30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610041 传真:028-85007805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8。 2、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年8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兴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兴蓉环境”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上述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8月16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如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 邮政编码:610041 电 话:028-85913967 028-85293300(转8101) 传 真:028-85007805 联 系 人:沈青峰 邱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0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 □是 □否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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