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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平安证券申购、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8月12日起,本公司旗下在平安证券代销并已开通普通定投业务的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074,C类000077)、工银瑞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184),B类000185)、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195,B类000196)、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51)、工银瑞信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63)、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402,B类000403)、工银瑞信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667,B类000672)、工银瑞信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28)、工银瑞信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63)、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93)、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803)、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831)、工银瑞信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893)、工银瑞信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91)、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58)、工银瑞信养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71)、工银瑞信农业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95)、工银瑞信生态环境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45)、工银瑞信丰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320)、工银瑞信互联网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409)、工银瑞信新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651)、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81001)、工银瑞信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81004)、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81006)、工银瑞信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81008)、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81009)、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81010)、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81013)、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83003)、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485105,B类485005)、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485107,B类485007)、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86001)、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86002)参与平安证券基金产品申购、定期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优惠活动内容: 从2015年8月12日起(截止日期另行公告),凡投资者通过平安证券任何渠道申购或定期定额购买指定开放式基金产品均可享受相应费率优惠,在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平安证券任何渠道申购或定期定额购买指定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如下优惠: 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 ,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二、注意事项: 1、凡在规定时间及规定产品以外的基金定投申购不享受以上优惠;因客户违约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定投申购不成功的,亦无法享受以上优惠。 2、本次优惠活动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 3、上述基金申购费率可参见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平安证券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三、风险提示 1、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平安证券咨询电话:95511-8 平安证券网址:http://www.pingan.com/ 工银瑞信基金客服电话:400-811-9999 工银瑞信基金网站:www.icbccs.com.cn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结束直销中心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发布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展直销中心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自2015年7月15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持有并申请赎回旗下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1203,C类份额基金代码:001204)和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1405,C类份额基金代码:001406)的投资者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 现经本公司研究决定,上述赎回费率优惠活动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2日,即自2015年8月13日起(含)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请赎回上述基金的,恢复适用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相关最新公告中列示的赎回费率。 重要提示: 1、关于上述赎回费率优惠公告,请详细阅读2015年7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网站的《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展直销中心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本公告仅对上述赎回费率优惠活动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址: www.dfham.com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 4009200808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5-67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孙世尧先生通知,孙世尧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孙世尧先生于2015年6月25日将其持有的442万股本公司股票质押给中信证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40号)。由于市场波动股价下跌增加质押物,孙世尧先生于2015年8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其持有的50万股本公司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补充质押,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2、孙世尧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5,3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14%,本次补充质押的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截止本公告日孙世尧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9%。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105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华熙矿业有限公司私募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3日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私募债券的议案》。2015年8月5日,公司子公司华熙矿业有限公司(原名: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矿业")收到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接受备案通知书》(YXZ-HXKY-01-BATZ-201508号),同意接受"华熙矿业有限公司2015年银杏私募债券"备案,备案金额为1亿元。 2015年8月10日,华熙矿业完成了"华熙矿业有限公司2015年银杏私募债券"的发行工作。本期私募债券发行金额为1亿元(分A、B、C、D四档,其中:A档金额1,000万元,票面年化利率为8.0%;B档金额1,500万元,票面年化利率为8.5%;C档金额2,500万元,票面年化利率为9.0%;D档金额5,000万元,票面年化利率为10.5%),期限为1年,单位面值100元。截至本期发行为止,华熙矿业已累计发行私募债券金额为5亿元。 本期私募债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及发行情况已在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www.gzefe.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年38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内容和有关要求,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7 日发布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期停牌股票等无市价投资品种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6 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 年 8 月 6 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梅泰诺"(股票代码:300038)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该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0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由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1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公司于 2015 年7月21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并分别于 2015 年7月28日、2015年8月3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仍在进行中,相关事项也正在商议和论证当中。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仍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70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金正大")的通知,临沂金正大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分别于2015年6月12日和2015年6月26日将其持有的公司合计18,000万股股票质押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权质押回购业务(每笔质押股份数均为9,000万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号)。 二、办理本次补充质押情况 近日,临沂金正大将其所持公司3,000万股股票(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92%)分两笔(每笔质押股份数均为1,500万股)质押给兴业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均为2015年7月17日。该笔质押已在兴业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临沂金正大共持有公司股份61,3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5%,截至本公告日,临沂金正大累计质押其持有公司股份为2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4%。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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